为方便探矿权申请人提交申请报件、咨询相关问题,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探矿权申请报件时间自2008年8月25日开始,由原来的每周二上午、周三下午、周四上午调整为:
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