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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丽土告字[2008] 3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原酿造厂地块、大洋路与庆春路东南地块、天宁一村地块、天宁二村地块等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原酿造厂地块
1、土地坐落:原酿造厂(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3、出让年限:住宅70年。
(二)大洋路与庆春路东南地块
1、土地坐落:大洋路东侧、庆春路南侧(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3、出让年限:住宅70年。
(三)天宁一村地块
1、土地坐落:紫金路西侧、人民路南侧、宇雷路东侧(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3、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四)天宁二村地块
1、土地坐落:紫金路西侧、城北路北侧、宇雷路东侧(详见示意图)。
2、 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3、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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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
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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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酿造厂地块 |
10821 |
≤1.0 |
≤30 |
≥25 |
7000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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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洋路与庆春路东南地块 |
13282 |
≤1.2 |
≤21 |
≥20 |
9500 |
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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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宁一村地块 |
29470 |
总建筑面积≤35000M2 |
≤35 |
≥20 |
6300 |
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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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宁二村地块 |
18732 |
总建筑面积≤25000M2 |
≤40 |
≥20 |
7200 |
3600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 4月8日至4 月22日,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2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4月22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4月23日上午10:00时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举办。
八、竞拍对象如不足三家,即转为挂牌出让,申请挂牌时间从4月23日至5月6日止,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5月5日下午4时止,挂牌截止时间为5月7日下午4时止。
九、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8—2292511 2668079
联系人:潘女士 崔先生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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