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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 江西省洪城拍卖有限公司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临川区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8年4月17日上午10:00时在临川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地块位于临川区上顿渡公园西路以东,建设东路以北,紧靠新建设的区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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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
限(年) |
规范指标要求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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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容积
率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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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008)002号 |
上顿渡公园西路以东,建设东路以北 |
17333.3 |
商住 |
商业:40
住宅:70 |
≤32﹪ |
≤2.8 |
≥38% |
3300 |
1600 |
现状土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自公告之日起,有意参与该宗土地的竞买者,企业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个人参与竞买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验后退回)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竞买手续。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报名截止期限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临川区财政局开具的到帐保证金收据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下午4:40时止,报名截止期限为2008年4月16日。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抵作等价拍卖价款;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
五、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附属物的拆除和其他附着物、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蔽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支付。其它相关事项见拍卖须知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临川建行
帐 号:36001550210050000221
联系地址:抚州市金巢大道415号
联 系 人:李娅群 李禄寿(0794-8260231)
徐 娜(13870976119)
彭先生(13320181392)
查询网址:www.jxhcpm.com
七、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川分局
江西省洪城拍卖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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