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国土资源部直属机关“文明
处室”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在京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促进部直属机关文明细胞工程建设,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部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三年来创建工作实际,决定在近期开展2005年度国土资源部直属机关“文明处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按照国土资源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文明处室”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评选、推荐、上报。
(二)部机关各司局、在京各直属单位按本司局、本单位处室总数的10%以内进行评选、推荐、上报。
(三)申报处室必须连续两年以上在公务员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全员合格。
二、方法步骤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月底,为各单位进行自查与评选、推荐阶段。在此期间,各司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评选,填写《文明处室申报表》,并附上不超过1500字的材料(一式三份),于2月28日前报部文明办。
(二)3月初,部文明办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处室进行评审,填写评审意见;二级单位的“文明处室”申报材料,由上级主管单位进行评审,并填写评审意见,统一上报。
(三)3月初,对被推荐的“文明处室”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届时,部文明办将汇总评审和公示情况,提出“文明处室”建议名单报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联系电话:66558449 66558448
联 系 人:刘 瀛
附:1、《国土资源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文明处室”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2、《国土资源部直属机关2005年度文明处室申报表》
二00六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