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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习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又叫政体,或国家管理形式,它是一个国家根本的政治制度,也是实现其形式国家权力的特定形式,即统治者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机关。它主要包括政权的构成、组织程序和最高权力的配置情况,以及公民参加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序和方式。
政权组织形式与宪法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权组织形式是宪法的基本内容;二是政权组织形式对于宪法具有重要意义。
共和制政体的政权组织形式分为总统制、议会内阁制、委员会制和人民代表会议制。
立宪君主政体的政权组织形式分为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
二、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指确定选举权的归属,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组织和程序以及选民与当选人关系等选举基本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在我国,选举制度主要指的是选举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组织、原则、程序以及方式、方法的制度。我国的选举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1)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2)采取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相结合的制度。(3)重视对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等等。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按照选举法的规定,我国的选举程序包括:划分选区、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提名、投票、公布选举结果和对代表的罢免以及补选等程序。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由人民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选举人民代表组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再由各级权力机关产生同级其他国家机关,这些国家机关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的反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于我国的革命斗争中,是其他政治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我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优越性:它便于人民管理国家,便于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能在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了少数民族参与管理国家,有助于实现民族平等。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国家性质与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
2、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
3、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特征?
4、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