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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习之—中央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概述
一般认为,国家爱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称。国家机构体现统治者的意志,反映国家性质,是实现国家职能、完成国家任务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工具。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国家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不是各自分立、平等分权、相互制衡的关系,而是决定与执行(适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国家机构的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化。从根本上说,国家机构的职能是实行统治,管理公共事务。
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责任;对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人选和罢免的权力;决定国家重大事务的权力;对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以下七个方面: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立法权;法律解释权;监督权;重大国家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根据1954年宪法,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75年宪法取消国家主席职位。1982年修改宪法时,恢复设置了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职位。
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求有: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权;外事权;授予荣誉权。
四、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相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而言的。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的职权有:行政法规或行政措施制定权;提出议案权;全国性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权;各行业、各部门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权;正当和合法权益保护权;对其他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国务院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共设置以下行政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的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此外,国务院还设有直属事业单位。
思考题:
1、试述我国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2、如何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