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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副省长带队督查百日行动进展 强调建设项目违法用地欲速则不达
2007年10月18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贵州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07〕99号),决定分三个层次,组成十个组对全省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0月23日,贵州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肖永安带队,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到黔南州惠水县督查百日行动工作。
肖永安副省长一行直接检查了惠水县长田工业小区用地情况,并询问了几家企业用地审批和土地证书办理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督查组肯定了惠水县的自查清理工作,指出有些违法用地的主要原因是认识不到位。督查组要求惠水县对在百日行动中清理出的违法用地要主动查处纠正。
针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未批先用的行为,肖永安副省长指出,建设项目用地必须规范,一定要按程序和规定申报审批,否则就会欲速则不达。违法用地不仅耽误时间,而且会付出更高的用地成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政府做好参谋,把好用地关。
同时,肖永安副省长强调,大家的思想认识要与时俱进,要依法建设和发展,要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百日行动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要认真抓好自查工作;要严肃查处案件,边查处边纠正;要完善工作机制,分析违法原因,改进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要严格履行职责,国土、监察部门要忠于职守,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敢于执法、敢于碰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