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是资源大省。多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及后续加工业一直是全省的支柱产业。2000年以来,矿业经济对全省工业经济的贡献率明显加大,每年都占全省工业企业的55%以上。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矿产资源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保障能力日趋紧张。由于历史的原因,煤炭、铝土矿等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着布局不合理、矿权分散、采矿规模小、开采方法落后、安全状况差、环境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程度,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4年初,河南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实施矿产资源整合的战略决策。首先,组织开展了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完成,较为彻底地解决我省煤炭、铝土矿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2005年12月开始,组织实施了金、钼、铁、铅锌、沸石、珍珠岩等矿产的资源整合,此项工作计划2007年底前结束。
一、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任务已经完成。从2004年开始,通过连续两年的资源整合,我省小煤矿已从1569个减少到592个,数量减少了62%;小铝土矿已从144个铝土矿减少到52个,数量减少了64%。在矿山数量大幅度减少的同时,全省煤炭、氧化铝产量却连年增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2005年全省煤炭、氧化铝产量均比实施整合前增长50%以上。
目前,全省煤炭铝土矿资源开发呈现出矿山数量减少、生产能力提高、产量增长、回采率指标增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矿区环境污染量下降的可喜局面。全省煤炭、铝土矿资源已经实现了向优势企业的相对集聚,省煤炭重点企业占有及控制的资源达到70%以上,产量已经占全省总量的60%左右;省氧化铝重点企业占有及控制的资源占70%以上,氧化铝产量已经占全省总量的90%以上,实现了优势企业的做大做强。全省小煤矿、小铝土矿数量减少了1069个,小煤矿年生产能力普遍达到15万吨以上、小铝土矿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资源零星开采变为整体开发,使资源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全省小煤矿、小铝土矿的采区回采率总体水平提高30%以上。矿山数量的大幅度减少,使全省主要矿区的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由于国有大矿整合地方煤矿和小煤矿后,普遍按照大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全省矿山安全装备水平得到总体提升,煤炭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2005年,全省原煤百万吨死亡率达到1.17,同比下降4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9%,其中,过去因安全事故频发的平顶山市,全市2005年原煤百万吨死亡率达到了0.26,位居全国先进水平。
我省的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实现了“地方政府、大矿、小矿与被整合企业职工四满意”:一是矿山被整合后,税收渠道不改变,地方财政收入基本不受影响,地方政府比较满意;二是大矿整合小矿后,后备资源增加,企业规模扩大,消除了周边小矿造成的安全隐患,大矿感到满意;三是地方煤矿和小煤矿被整合后,身靠大矿好乘凉,企业有了归属感,因此被整合企业满意;四是整合前很多地方煤矿和小煤矿处于亏损或停产状态,安全生产条件差、职工收入没保障,被整合后企业安全投入增加、生产能力增大,下岗工人陆续重新上岗,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比整合前翻了一番还多,安全生产条件有了可靠保障,所以被整合企业的职工有了归宿感,感到很满意。两年来,通过各级政府不懈努力,资源整合期间,全省保持了矿山职工队伍的稳定,全省关闭整合小矿近千家,没有发生一起由资源整合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保持了矿区生产生活秩序的有序。
(二)其它矿产的资源整合工作正在有序进行。2005年12月,省政府要求各省辖市选择煤炭、铝土矿之外的其它一种矿产开展资源整合工作,重点是黄金、铁、钼、铅锌、沸石、珍珠岩等矿产;没有以上矿种的省辖市,要自选当地另外一种主要矿产进行整合。要求各省辖市2006年5月底前,制定本地区其它矿种的资源整合规划方案,报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煤炭铝土矿以外所有整合矿种,通过整合必须达到削减关闭矿山20%以上的目标。目前,已经有2个省辖市上报了整合规划方案。2006年10月底前,完成采矿权转让变更工作。2007年3月底前,完成开发利用方案或改造设计编制和评审备案。2007年9月底前,完成多余井口关闭和生产系统改造工作。2007年11月底前,省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对各地其它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4月18日,省政府张大卫副省长主持召开省整顿和规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分6个组由12个厅局长带队对各地资源整合等整顿规范工作进行督导。
二、 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范围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加大政府对重要资源的调控力度,加快矿山企业的联合重组,实现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推动矿业产业升级和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发展的保障程度,保持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经过资源整合,省煤炭骨干企业占有及控制的资源达到全省的90%以上,产量占全省的80%以上;省氧化铝重点企业占有及控制的资源占全省的70%以上,铝土矿自供能力达到50%以上。
2.减少矿山企业数量,提高生产规模。到2006年底,全省小煤炭企业保留在600个以内,每个煤炭企业生产能力原则上应达到15万吨/年以上;铝土矿生产企业保留在50个以内,每个铝土矿企业生产能力原则上应达到10万吨/年以上。到2007年底,全省小矿数量比2003年底减少30%以上。
3.提高资源回采率。到2006年底,煤矿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80%以上,铝土矿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75%以上。
4.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到2005年底,各类煤矿、铝土矿安全生产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到2007年底,各类矿山安全生产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5.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到2007年底,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15%以上,主要矿区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
(二) 工作范围
对现有煤炭、铝土矿、黄金、铁、钼、铅锌、沸石、珍珠岩等矿产开采企业的矿业权、产权进行重组,实现全省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 工作原则
鉴于资源整合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省政府提出了“政府调控推进,企业平等协商,合理划分利益,依法规范办理,促进做大做强”的总要求。强调在推进资源整合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资源保障要统筹考虑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矿产资源要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坚持开发和保护并举,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是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场运作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加强政府对重要资源的管理和调控,同时按照市场规则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
三是坚持扶优扶强、集约高效的原则。推动资源向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的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依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坚持依法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确保资源整合顺利进行。
三、资源整合的工作流程、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04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煤炭工业局抽调人员组成整合方案起草组,经过反复修改完善,2004年6月30日,省政府以豫政〔2004〕41号文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河南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动员发动。2004年7月1日,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各省辖市常务副市长及有关局委主要负责人300多人参加会议,由此拉开了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序幕。各省辖市、县也相继成立机构,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资源整合工作。
第三阶段,制订规划,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省辖市、县级政府按照省政府的整合方案精神,动员各企业参加资源整合,自愿协商、签订协议,报当地政府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市县政府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形成制定详细的整合规划方案,对每个矿是关是合还是独立保留提出具体意见。各省辖市的整合规划方案经省整合领导小组专家组逐矿审查通过后,报省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省整合领导小组成立三个督查组,由三位副省长任组长,分片包干,加强督查,保证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第四阶段,换发证照。对参加整合矿山,收回原采矿许可证,换发一年期新证,首先从法律层面上明确整合矿山的合法地位,确定整合后的矿区范围,然后,开展储量核查,进行生产系统设计。根据生产系统改造设计,进行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具体服务年限,重新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
第五阶段,生产系统改造,规模化生产。整合小煤矿要全部改造成15万吨以上,小铝土矿要改造成10万吨以上,其它矿山的生产能力原则上也要达到小型以上。整合企业只能保留一套生产系统。整合企业生产系统改造,应通过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验收,获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规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领导小组,代表省政府专门负责全省资源整合工作。常务副省长任组长、两位副省长任副组长,16个省直单位的领导为成员。各省辖市、县(区、市)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省政府明确要求,资源整合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一把手要亲自抓,常务副职具体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多方调研,制定方案,明确目标。2004年初,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煤炭工业局三单位联合成立了《河南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起草小组,多方调研,广泛征求地方政府、各类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历经半年、4次省长专题会议研究、21次易稿,2004年6月30日,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方案。《河南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明确了资源整合的目标、原则、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整合范围、整合措施、各市各年度工作进度,确保了全省资源整合工作的有序进行。
2、制定规划,细化任务,确保实施。为确保我省资源整合目标的实现,按照“一次布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分类制定小矿整合规划。整合工作严格按规划实施,就能确保整合目标任务的按期完成。整合规划的制定,对加快整合工作步伐、避免盲目整合、确保整合目标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
3、疏堵结合,强力推进,以关促整。省政府采取八项措施推进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一是整合期间,停止全省所有新立煤炭、铝土矿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二是小煤矿、铝土矿采矿许可证到期的一律按期关闭,不再延续。小煤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超过2006年底的,一律在2006年底关闭。三是因距离远、地质构造等原因,资源少不宜进行整合的小煤矿,不许扩边、扩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一律按期关闭。四是资源赋存条件好的小煤矿,必须按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5万吨/年(或以上)生产规模变更及生产系统改造,否则一律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关闭。五是四周处于同一国有煤矿范围内的“天窗”小煤矿,由相关国有煤矿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后退出开采经营,予以关闭。六是在国有煤矿周围对其构成安全威胁的小煤矿,由相关国有矿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后退出开采经营,或由大矿将其整合。七是小煤矿之间进行整合,按最大投影范围划定矿区范围,资源赋存条件适宜的,允许适当扩边、扩储。八是保持高压态势,以关促整。对超层越界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破坏资源环境的小煤矿,一律予以关闭。对不按规划参与整合的、拒绝协调或协调无效的,由市、县政府取消整合资格,实施关闭。
4、领导牵头,部门联动,强化督导。全省各级政府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资源整合工作。省长李成玉不仅亲自倡导了全省资源整合工作,而且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听取三位副省长工作汇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此项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明义和李新民、史济春等三位副省长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煤炭、安全监管、工商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通力配合。
省政府连续两年将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列为全省重点工作督办。在省直机关抽调21名厅级干部和25名处级干部组成7个督导组,对10个有整合任务的省辖市实行分片督导。三位副省长亲自带队,多次深入矿山企业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工作开展。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研究出台了探矿权、采矿权处置意见等12个配套文件,为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完善了小矿整合协议签订、采矿许可证换发等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对各地工作起到了的重要指导作用。
5、政府推进,市场运作,依法办理。在推进资源整合过程中,各地严格遵循“政府调控推进,企业平等协商,合理划分利益,依法规范办理,促进做大做强”的总原则,充分尊重企业选择,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时间上总体推进、步骤上分阶段稳步实施,稳妥地处理了各种复杂的问题。在企业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各省辖市、县级政府按照省整合方案,制定了当地的整合规划方案,对每个矿都明确了整合意见,报省整合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从2005年8月起,全省整合矿山进入采矿许可证大规模换发阶段,省国土资源厅采取由各省辖市分批集中汇报、厅有关处室负责人集体审查签署责任表、服务大厅统一受理等措施,确保了换证工作的正常有序,截止2005年11月底,全省小煤矿、小铝土矿采矿许可证换发工作基本结束。省煤炭工业局集中全省120多位专家,对整合后的小煤矿进行技改方案审查批复,派出多个工作组逐矿检查落实,截止2005年底,全省累计关闭小煤矿891座,炸毁充填被整合小煤矿多余井筒1580个。目前,全省整合保留的小煤矿、小铝土矿实现了一矿一套生产系统,提高生产能力的技术改造工作正在抓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