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2005年10月,贵州省清镇市村民王朝荣未经批准在清镇市站街镇林歹上坝贵州铝业集团二矿区范围内非法开采铝矿、铁矿,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多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炸封矿峒,仍继续非法开采。2005年11月,清镇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王朝荣刑事拘留。经依法鉴定,王朝荣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量860吨,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17.7万元。2006年3月,经清镇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王朝荣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