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汪民副部长一行到湖北

调研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2006年11月6日  湖北省整规办

10月28日至11月1日,国土资源部汪民副部长带领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到湖北就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考察调研。汪民副部长一行先后考察了黄石大冶铁矿、宜昌柳树沟磷矿、店子坪国家规划矿区内整顿关闭复垦后的矿山、宜化集团二铵生产基地、花果树选矿厂和宜昌市殷家坪磷矿运销监督管理站,分别听取了黄石市和宜昌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地勘局有关情况的汇报。

通过考察,湖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工作给汪民副部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汪民同志认为,湖北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较为到位,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第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政策界线把握准确。第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成效明显,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冶铁矿深部找矿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指导和促进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以磷矿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形成了一套由规划调控、总量控制与准运管理、开发秩序整顿与资源整合等措施构成的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其中,宜昌磷矿矿聚区管理实践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应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总结推广。

汪民同志在考察期间指出,我们要准确地把握当前矿产资源形势,增强信心和紧迫感,要按照“找出、管住、用好”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加大地质找矿投入,增加资源储备,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要坚持治乱、治散、治本相结合,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既要坚持治乱不放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严打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又要着力治本,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运用经济的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建设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新制度、新机制,改进和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当前要抓住四个重点问题:一是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要通过矿业权的有偿取得,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保证公平公正,防止腐败,同时建立企业珍惜利用资源的机制;二是建立与完善规划体系,通过规划统筹勘查开发,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和调整矿业权的合理布局,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是调整矿产资源利益关系,要通过收益分配调整来理顺经济关系,调动基层和当地群众保护资源的积极性;四是加强矿业权管理,通过完善矿业权管理堵塞漏洞,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

在湖北考察期间,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清泉,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分别会见了汪民副部长一行;副省长刘友凡等领导同志先后陪同考察,并与汪民副部长一行进行座谈,就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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