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下发

2005年8月19日  整规办

8月18日《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下发,《通知》对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按照治乱、治散、治本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规定了六项整顿任务和六项规范任务。《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国土资源部承担。《通知》要求整顿和规范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6年底为第一阶段,要基本完成整顿的主要任务,同时开展相关的规范工作;2007年为第二阶段,要全面完成《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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