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是一座依托矿产资源发展起来的以钢铁工业为主的重工业城市,素有“钢都”之称。现辖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和铁东、铁西、立山、千山四个城区。全市总面积9252平方公里,总人口346万人。市区面积624平方公里,人口148万人。近年来,围绕“一个基地、三大产业”,坚持以人为本,构建鞍山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工业强市方略,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取得新成就,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250亿元,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50强之列。
鞍山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历史悠久。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以来,围绕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的矿业开发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科学,从散乱到集约,从不规范到规范,从粗放到精细,从环境破坏到修复治理,走出了一条具有鞍山特点的规模化、规范化、节约化、绿化和深细加工的“四化一深”模式的矿业开发之路。2005年全市固体矿山企业总数由《矿产资源法》颁布初期的850多家减少到430家,矿产资源年总开发量达到近4000万吨,矿业总产值140亿元,矿山环境修复面积13.5平方公里,矿业从业总人数近10万人。矿业成为全市三大支柱产业之一,是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本情况
鞍山已发现矿产58种,占全省已知110种矿产的53%,占全国171种矿产的34%。其中铁、菱镁、滑石、玉石等四大矿种为优势矿种,储量大、质量优,位居全国或世界前列。全市各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119亿吨,其中铁矿保有储量为73亿吨;菱镁矿保有储量30亿吨;滑石保有储量4400万吨;玉石保有储量22万吨;方解石矿保有储量1817.3万吨;水泥用大理岩保有储量1306万吨。几年来,我市综合筹措资金5000余万元,完成重大勘查项目40项,获得各种矿产储量近10亿吨,潜在价值近千亿元。主要矿种铁矿、菱镁矿、方解石等新增储量远远大于近年开采消耗储量,提高资源保证程度,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全市已开发利用的矿产有24种,现有国有、集体和私营矿山企业435家。矿产开发总生产能力4800万吨/年,年产矿石总量近4000万吨,矿业总产值140亿元。2005年主要矿产产量:铁矿3096万吨,菱镁矿519万吨,滑石29万吨,方解石22万吨,玉石0.18万吨。到“十五”末期,基本形成了海城东部菱镁滑石矿业经济区,岫岩西北部玉石、方解石、非金属矿业经济区,鞍山黑色金属矿业经济区,千山倪家台—汤岗子—海城东四方台地热水休闲疗养旅游矿业经济区。
二、以整顿和规范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
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针对全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地相对集中,小矿过多、分割开采、大矿小开等特点,将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确立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是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建立资源节约型、矿山生态环境绿化型的新型矿业的必由之路。
(一)深入调查研究,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方案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的两个《通知》的部署以及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把矿产资源整合作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任务来落实,成立了矿产资源整合专家组,并组织市、县两级矿管人员和专家,对全市矿产资源分布、开发及矿权设置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铁、菱镁、滑石、玉石、方解石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存在大矿小开、一矿多家分块开采、资源利用和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鞍山市矿产资源整合总体开发方案》。确定了15个资源整合区,加入资源整合的民营小型矿山110个。整合后将形成大中型矿山12个,小矿缩减70—80个,资源利用率将大幅提高,以胡家庙子铁矿、祝家镁矿、偏岭镁矿为例,在相同开采深度的条件下,胡家庙子增长54%,祝家增长38%,偏岭增长16%;15个资源整合区将完成铁矿资源储量整合31亿吨,菱镁5.5亿吨,滑石150万吨,方解石1000万吨。胡家庙子铁矿、西鞍山铁矿已基本完成资源整合,偏岭镁矿、水泉滑石矿、大房身镁矿等3个资源整合区已完成整合基本框架构思及前期准备工作,近期可进入实际整合操作。
(二)矿产资源整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思路及重要意义
1.矿产资源整合的前提条件。矿产资源整合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资源条件有利。资源是整合开发的基础,资源整合区基本都是同属一个矿带、矿床或矿体的群采集中区,大多矿区经过勘探或详查,资源潜力较大,保障程度较高;二是资源整合区具备相同或相近地形地貌、交通、水电等外部建设地理环境,有利于统筹规划设计,整合开采;三是市场运作可行。经过多年培育和建设,矿业权市场日趋活跃,矿业集团(公司)资本扩张日渐增强,为推进资源整合开发注入活力。如近年来有实力的企业集团通过采矿权收购,有些开采区已实现了局部资源整合,为大范围资源整合构建了基本框架;四是有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资源整合开发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有效措施,符合国家资源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2.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思想。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9部门《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实际情况出发,突出优势矿产资源,加强政策引导,运用经济、法律法规手段和市场调解作用,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逐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规范化、节约化、绿化和深细加工的“四化一深”发展目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矿山环境生态型的新矿业。
3.矿产资源整合的基本原则。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情况为基础,以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依据,运用法律、市场配置、政府调控和政策引导等综合手段,合理调整矿业权设置,优化配置资源,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矿产资源整合的基本思路。一是对国家规划矿区民营小矿采用两种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一种是民营小矿采矿权协议出让给国有矿山企业整合开发,另一种是国家近期未列入开发建设的规划矿区,民营矿山与国有矿山联营,统筹规划设计,整合开发;二是对国有矿山范围内或边缘零星分布的民营小矿整合到国有矿山开采;三是对多家民营小矿分块开采矿区,采用收购、合并、兼并、关闭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开发;四是对现有露头矿并具资源潜力矿区不予准入开采,待勘查后规模开发。
5.矿产资源整合的重要意义。矿产资源整合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推进矿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意义。一是资源整合是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的有效措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民采矿业迅猛发展,一些有资源条件的贫困山区,开采矿产资源成为发展乡(镇)经济,脱贫致富主要经济来源。在一无资金、二无地质资料、三无技术的条件下,民采小矿一哄而起。小型矿山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乱采滥挖,资源损失浪费严重,是干扰和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根源。虽然经过连年的治理整顿,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矿业秩序混乱的问题。通过资源整合,生产力优化重组,规范化开采,淘汰一些小型矿山,是扭转矿业秩序混乱局面,实现矿业秩序的全面好转的有效途径。二是资源整合是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保障。通过历年矿业秩序治理整顿、依法管理和矿业权市场建设,矿山数量逐年减少,矿业有了较大发展,但总体来看民营矿业仍然处于低水平开发阶段,开采技术落后,加工水平低,有些资源利用不尽合理,存在损失浪费问题。实施资源整合,合理配置资源,调整开采布局,规模开发,发展矿产品深加工业是改变目前落后开采现状的重要措施,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矿业经济的重要保障和先决条件。如胡家庙铁矿(含西大背)是一个特大型铁矿,探明资源储量12亿吨,多年来21家民营小矿分块开采,年开采量140万吨。资源整合后协议出让鞍钢开采,设计规模1500万吨,经过计算,在同样开采深度的条件下,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了50%,过去小矿开采的低品位矿、难选矿作为岩石排掉,鞍钢开采设计将矿石入选品位由30%降到28%,这样每年可利用低品位矿、难选矿100万吨,资源整合大幅度提高了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资源整合加速推动矿业结构调整进程。长期以来,矿产资源开发普遍存在小型矿比重过大,技术落后,粗加工产品为主的规模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长期制约矿山企业的发展。资源整合为矿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有利条件,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发集约化、规模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壮大经济技术实力,进行企业升级改造和技术产品研发,推进矿山企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四是资源整合有利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据调查我市小型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面积占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面积的58.8%。小型矿山分布点多、线长、面广,乱采滥挖,无序排岩,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资源整合有利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开采和排岩,减少占用土地和生态破坏。便于矿山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三)矿产资源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国家和省厅的要求,在编制方案的基础上,我市大力推进资源整合进程。目前,有的矿区已基本整合完毕,有的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资源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胡家庙子铁矿资源整合区。胡家庙子铁矿(包括西大背铁矿)探明资源储量13亿吨。1989年列为国家规划矿区。原有民营小矿24家,合计年采矿石量140万吨。大矿分割开采,资源利用效率低,损失浪费严重。为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辽宁省铁矿资源,2003年省国土资源厅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针对鞍本地区铁矿资源开发实际,印发了《关于国家规划矿区现有矿山企业采矿权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3〕121号),一是对规划矿区内的有偿取得的小矿,严格按照批准的年限和方案开采,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手续;二是规划矿区的矿山企业必须服从于矿区的整体规划。按照这一文件精神,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协助鞍钢采用采矿权转让的方式,并按照原矿山企业购买的矿量按市场价进行补偿;对既有矿山又有选(洗)矿厂的企业,按照成本价为其选(洗)矿厂供应矿石,如超过这一范围,则按市价供应,即保障了矿山企业的利益,又保证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2005年鞍钢仅出资2000多万元就完成了对24家小矿采矿权收购工作。该矿区是鞍山大规模开发条件最好的矿区,资源整合的成功为鞍钢实现年产1800万吨钢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整体开采设计工作已经完成,正在逐步按照统一开采设计方案过渡,将胡家庙子、西大背两个自然连续矿段整合为年开采规模1500万吨的大型铁矿。2006年年初将达到5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2007年年底达到10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2.西鞍山铁矿资源整合区。西鞍山铁矿是一个超大型铁矿,探明储量17.28亿吨。1989年列为国家规划矿区。先后有7家铁矿和5家硅石矿。1999年根据市政府106号文件《关于加强西鞍山自然景观保护意见》,编制了《西鞍山自然景观保护与矿山开采收尾植被恢复总体规划》。规划实施取得了预期成效。一是规划将西鞍山三座主峰及其南北两侧相关范围划为绝对保护区,并将该区内原有的3家小铁矿清除绝对保护区,禁止任何开采活动,保护了西鞍山景观的安全;二是西鞍山北坡下部范围作为开采相对保护区,对该区内的原有5家硅石、7家小铁矿开采范围和年限进行调整和压缩,矿山占用土地面积由1平方公里减少到0.7平方公里。按登记年限提前关闭了5家硅石矿和3家铁矿,矿山占用土地面积由0.7平方公里减少到0.33平方公里。剩下4家铁矿按照《关于国家规划矿区现有矿山企业采矿权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3〕121号)文件精神,采矿权已转让鞍钢,由鞍钢统一管理开采。根据国务院和辽宁省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将目前鞍钢所属的西鞍山西部4个采场通过整合为两个采场,关闭两个采场;矿山占用土地面积由0.33平方公里减少到0.28平方公里;同时要求鞍钢集团鞍山矿业公司加快生产进度,到2009年全部关闭,转入植被恢复。鞍钢如若列入开采计划,建议地下开采。
3.海城市水泉滑石矿资源整合区。海城市水泉滑石矿区经开采补勘,矿区保有储量62.8万吨。原有6家滑石矿和1家镁矿开采,年采滑石5万吨左右。2005年福海高档滑石公司通过收购,拥有了3个滑石矿和1个镁矿,占据矿区开采的主导地位,为资源整合奠定了基础。余下的3家滑石矿再进一步整合,完成6矿合1开采,形成中型开采规模矿山。
4.岫岩县偏岭镁矿资源整合区。岫岩县偏岭镁矿区分为东、西两个矿段,探明资源储量5650万吨左右。原有19个民营小矿,年采矿石76万吨。整合方案分为4块,形成2个中型矿和2个小型矿,2015年后整合为1个大中型矿山。在省厅的领导下,目前已完成了局部资源整合,五间房镁制品厂、五间房东房身镁矿、丰富镁矿等3家联合开采,整合为会强镁矿,亿达镁矿、育才镁矿两家整合为三发镁矿,矿山数量减少到15个。
5.岫岩县大房身镁矿资源整合区。岫岩县大房身镁矿区保有资源量近1000万吨。原有6个民营小矿整合为1个中型镁矿,年开采规模30万吨。目前万成镁业集团已完成了对鞍岫镁矿、海岫镁矿、县第二镁砂等采矿权收购工作,岫岩县滑石矿(开采镁矿)的收购工作正与岫岩县政府洽谈,已初步达成意向。形成了资源整合基本框架,再将华威镁矿、原金华镁矿整合进来,实现全矿区的资源整合,形成中型矿山。
(四)矿产资源整合与矿山植被恢复相结合
治理和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绿化型矿山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矿产资源整合与矿山植被恢复必须结合起来,在对矿产资源进行整合的同时,要对整合区的矿山植被恢复工作做出规划,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鞍山作为矿业大市,大规模开发必然带来矿山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特别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形成城矿融合,矿山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市建设生态绿色城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治理和修复矿山生态环境势在必行。通过调查,全市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植被总面积170平方公里,其中可恢复面积100平方公里。特别是鞍山城郊从东北到西南,依次排列齐大山、胡家庙、眼前山、大孤山、东鞍山、西鞍山等六大铁矿开采区,形成四大采场、五大排岩场、六大尾矿库,占地面积约50平方公里,堆积岩石20亿吨以上,排放尾矿近10亿吨,影响范围达150平方公里,是鞍山城区重要污染源之一。所以,做好矿山植被恢复工作对鞍山来讲尤为重要。
近年来,在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的大力推动下,结合矿产资源整合,大力开展了矿山植被恢复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一是边整合边进行植被恢复。西鞍山位于鞍山的南大门,状似“马鞍”,鞍山由此得名。该区赋存17亿吨铁矿、1亿吨的硅石矿,有12家矿山企业开采。为保护西鞍山的自然景观,制定了《西鞍山自然景观保护与矿山开采收尾植被恢复总体规划》,划定了绝对保护区和相对保护区,绝对保护区内禁止任何开采活动,相对保护区矿山边整合边进行植被恢复,并逐步关闭矿山。目前,已整合和关闭10个采场,尚有一家企业、2个采场生产;投入资金760万元,植树30.6万株,恢复植被面积0.5平方公里、占破坏面积的50%。西鞍山的自然景观得到了有效保护。二是在资源整合的同时做好矿区植被恢复规划工作,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植被恢复规划同时进行、矿山开采与矿山植被恢复同时施工的“两同时”制度,新建矿山和资源整合矿山必须编制矿山植被恢复规划设计。为做好全市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我们采取了规划先行、政府推进、典型引路的方式,全面开展了矿山植被恢复工作。编制了《鞍山市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总体规划》,规划27个复垦项目,规划复垦面积2180公顷;建立了齐大山、西鞍山、前峪尾矿库、岫岩偏岭等矿山植被恢复示范基地;积极向国家、省立项,综合筹措资金近1.5亿元,用于植被恢复工作。目前,全市矿山植被恢复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截止2005年已完成植被恢复面积累计达到13.5平方公里,占全市可恢复面积13.5%。
三、矿产资源整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矿产资源开采区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低
资源储量是整合的基础,勘查程度低造成矿区资源规模、储量、质量、矿体赋存情况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定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影响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实施的效果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因此,需进行一定的地质勘查工作,但工作经费没有来源。
(二)跨行政区的矿区资源整合问题
跨行政区的矿区资源整合虽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利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企业发展;但由于涉及不同的地方利益,土地权属的不同,基层政府不支持,协调起来十分困难,制定的资源整合方案难以实施。
(三)同一矿区内有多家实力相当的企业资源整合问题
同一大中型矿区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实力相当的矿山企业,按照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应整合为一家矿山企业开采,但由于现有矿山企业均有一定的经济和生产规模,都想占有更多的资源,不可能通过采矿权转让进行收购和兼并,达到资源整合的目的。因此,资源整合在实际操作上很难进行。我们的做法是分步实施,先进行局部整合,到时机成熟时再进行第二次整合,逐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地矿行政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鞍山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谋划思路、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5〕28号、省政府〔2005〕26号文件精神,坚持“打击、规范、整合、绿化”并重,边打击边整合、边规范边绿化,在全面完成集中整顿阶段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为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阶段任务
按照国土资源部《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重点要做好以下七项工作:一是继续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二是继续关闭重采轻治、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三是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矿山储量年报及核销制度;四是开展菱镁资源专项整治,解决近年来菱镁资源开发混乱、结构失衡等问题;五是全面整治独立选(洗)矿厂;六是严厉打击盗采、霸占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七是继续清理和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等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为全面完成整顿阶段任务,要从体制上、机制上研究治本之策,建立政府领导下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突出运用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执法,务求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实现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明显好转。
(二)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
继续完善全市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对15个矿产资源整合区,逐个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其资源赋存情况、矿业权设置情况、开采现状、自然环境条件等,依据每个整合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资源配置和矿业权设置调整实施方案。通过矿业权的合理流转及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促进矿产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集中解决矿产资源配置和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做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立资源节约、生态环境绿化的新型矿业开发之路。
(三)继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要继续修改完善《鞍山市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总体规划》,积极推进重点矿区、重要公路两侧矿山植被恢复工作,特别是要加快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立法,研究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补偿金制度。同时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引进高科技生物技术,提高植被恢复工作的科技含量,做到植被恢复规划设计和矿山开采设计、植被恢复施工和矿山开采“两同时”。“十一五”末累计矿山植被恢复率达到21%。全面治理和修复矿山生态环境,为鞍山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鞍山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国家和省厅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兄弟省、市相比还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要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谋划思路,自我加压,破解难题,深度推进,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契机,全面提升地矿行政管理水平,使我市矿产资源整合和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