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双峰县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作为资源管理的重点紧抓不放,做到了非法矿井露头就打,矿产资源开发从无序走向有序,矿产资源使用从无偿变为有偿,基本实现了管住管好和集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目标。双峰县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
一是部门联动整治有合力。为彻底铲除非法矿,双峰县在火工产品的供应管理上采取以采矿许可证为核心的“证照审批管理模式”。即采矿权人申请使用火工产品,必须先由国土资源局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开采规模提出审核意见,并限定供应数量,再由公安局审批。同时,国土资源部门一旦发现采矿权人无采矿许可证而非法使用火工产品,则立即通知公安局立案查处,从而有效防止了火工产品的非法流通。在打击非法采矿上,全县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六个不准”。即对非法采矿的矿山企业,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工商部门不发营业执照,公安部门不供火工产品,金融部门不予贷款,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敢于碰硬执行有魄力。双峰局党委一班人高度统一思想,不为任何违法当事人松口子、写条子。该局主动向双峰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通过宣传、沟通,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识到资源必须实行有偿处置,矿业权出让必须严格依法招拍挂,基本杜绝了打牌子、递条子、松口子等行为。
三是理顺体制队伍有活力。理顺体制,打造坚固的“前沿阵地”。2002年8月,双峰县国土、地矿及国土所三合一,全局上下融合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特别是全县16个乡镇国土所实现了人、财、物真正意义上的垂直管理,基层所干部实行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工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了工资、福利与局机关一视同仁,从而调动了基层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使其自觉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能,为监管到位奠定了基础。严于律己,加强国土资源部门廉政建设。双峰局通过制定《廉政建设制度》、《违法案件会审制度》、《违规违章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组织纪律、执法执纪、岗位工作绩效进行细化和量化,形成了以制度律人的管理体制,全局没有一个干部到矿山企业参股分红,更无与矿主联合牟利的“权钱交易”、“官煤勾结”等腐败行为,从根本上扫除了执法障碍。
四是严格问责巡查有动力。双峰县对非法矿的打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将工作效果与领导的“帽子”、工作人员的“饭碗”直接挂钩,对乡镇、国土、煤炭、安监、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如某个乡镇发现l处无证非法煤矿或2处无证非煤矿山,则给予乡(镇)长记大过、分管副乡(镇)长降职、主要责任人开除的行政处分。该县还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网络,国土资源部门和重点矿产地乡镇均组建了巡查队伍,由过去的间歇性短期集中整治调整为无间隙的连续整治,并要求井下采掘矿山企业每季度报送一次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然后对照图纸每季度对部分矿山企业进行抽检,严厉打击超深越界开采等非法采矿行为。还全面启动了案源信息收集机制,煤炭、安监等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越界开采情形的及时向同级国土资源部门通报。通过动态巡查和不定期监测,非法矿没有了生存的空间,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也能及时得到制止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