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12月17日至30日,国务院九部委检查验收组由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元同志带队,对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第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听取了柳宝全副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有关资料,并赴邢台市、邯郸市分别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现场考察了隆尧石膏矿区资源整合情况和武安市矿山镇及西石门矿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检查验收组对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河北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要求做了大量工作,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态度坚决,真抓实干,措施得力,根据河北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基本完成了第一阶段以整顿为主的各项任务,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查验收组对我省“一矿一卡”、“一勘查项目一卡”清查,全面实施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制度,建立矿山巡查和专门矿山测量队伍,邢台市资源整合工作和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责任三查”,邯郸市开展“千矿万亩”工程、“一审定终身”、矿产地“规划预留”、重点矿区进行遥控监测等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有些做法在全国有推广价值。
根据国务院检查验收组的意见,以及我省检查验收掌握的情况,虽然从总体上看,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完成了第一阶段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工作还不平衡,在个别市县、个别矿区工作还不到位,还有死角,按照整顿规范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地方还可能出现无证开采、超层越界等非法采矿反弹现象;全省矿山“多、小、散”的状况仍然还未从根本上扭转,矿产资源整合的任务还很艰巨。因此,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顿成果;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工作力度,逐步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规模小、数量多、管理粗放的问题;同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维护矿产资源开发良好秩序的长效机制。
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以这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照国务院九部委检查验收组和省检查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地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看哪些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哪些方面还存在死角,查漏补缺,按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整顿和规范的各项工作。
一、保持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安委会的有关要求,集中时间,以国有大型矿山周边、重要建筑物周边、小矿山密集区、问题较多的矿区等为重点,继续采取“一矿一卡”、逐矿清查、实地检查测量的方式,严厉查处无证采矿、越层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巩固整顿和规范工作成果,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同时,要强化地面巡查队伍和专门矿山测量队伍的建设,完善巡查和定期井下测量制度,落实巡查和实地测量责任,借鉴邯郸市“一审定终身”、“有证矿山看无证违法开采矿山”以及处理越层越界开采“七个一”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探索建立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全力做好资源整合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促进资源整合的刚性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整合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争取2007年基本完成资源整合工作。
三、加强矿权管理,全面实施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方案制度。进一步完善矿权设置方案制度,在矿权投放的合理性和适时性上研究办法和手段。结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以及资源补偿费与储量消耗挂钩制度的实施,研究我省矿权有偿取得以及利益分配机制。
四、严格采矿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在采矿权审批管理方面,严格“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审查管理,从编制及审查单位资质、规范编制内容、严格审查标准和规范审查程序等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编制和审查工作。在监督管理方面,规范职责权限、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程序。
五、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对生产矿山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对废弃矿山和老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通过市场机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多渠道融资。建立和实施矿山环境年报制度,用行政手段加强矿山环境的监督管理。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