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要求,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国家九部委的直接指导下,进展顺利,扎实有效。目前,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检查验收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九部委《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8号)下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传达贯彻《通知》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为副组长,国土资源、发改委、经委、监察、公安、商务、财政、工商、环保、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等1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22名工作人员组成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黑整规发〔2005〕2号),各市(地)、县(市)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全省上下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推进机制。为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省、市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多次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从今年11月5日开始,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省13个市(地)及所属县(市、区)进行了阶段性工作的检查验收。由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整顿和规范工作启动较快,组织缜密,措施得力,保证了全省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省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举办了全省县以上整规办主任培训班,邀请国家整规办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各市(地)、县(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深入矿山企业宣讲、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全省共刊发广播、电视、报刊等文稿488篇,编发工作简报25期,制做宣传牌71块,印发宣传单5000余份,举办培训班83期,22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
(三)深入“三查”,摸清底数。坚持把“三查”(即对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全面检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工作作为“治乱”阶段的重中之重。专门召开推进工作会议,对“三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先后4次派督查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三查回头看”活动。“三查”结束后,对各地进行了阶段性检查验收。截止目前,全省共排查地勘项目237个,查出无证勘查3起;对4280个矿山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无证开采1033起,越界开采216起,非法转让矿权22起;对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停产整顿291个,吊销采矿许可证57个,关闭517个。有206名参与办矿的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撤资退股,撤资总额2731.2万元。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在深入开展“三查”工作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按照“边清查,边整改,边处理”的原则,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实施砂金禁采专项整治。去年6到9月,广西、湖南大批金农非法进入我省嫩江、呼玛等地区,强行盗采砂金资源,野蛮破坏生态环境,并发生了多起群体性暴力抗法事件。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砂金禁采工作的紧急通知》,地方政府及时组织武警、公安、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对非法金农进行清理。行动期间,共动用武警、公安及行政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出动直升机40多架次,车辆500多台次。销毁水枪300多套,清除采金船1400余条,驱逐非法金农8000余人次,有效遏制了群发性非法采矿势头。
二是对煤炭矿山生产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由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煤炭监察等部门牵头,开展了以煤炭矿山回采率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在煤炭矿山回采率专项检查中,对全省1096个煤炭矿山企业进行了逐一检查,对18个不合格矿山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达标。从国家检查组对我省双鸭山、鸡西、七台河3个市的回采率抽查情况看,抽查的30个煤矿的自检报告指标全部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没有一个矿降档、降级。在煤炭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省政府明确了“六个一律关闭”的要求,即资源接近枯竭,不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矿井不得扩储,一律关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安全没有保障的一律关闭;矿长、特种作业人员和职工素质低,不具备管理安全生产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矿井一律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的,特别是对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构成威胁、地质资料不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一律关闭;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发生1起重大事故、资源濒临枯竭的煤矿一律关闭;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特别规定》,在3个月内发生2次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煤矿一律关闭。从2005年至今,全省拟关闭煤炭矿山409个,已关闭216个。
三是对煤炭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和滥采乱挖砂石土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从今年6月至10月,分别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了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和滥采乱挖砂石土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省整规办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结合年检工作迅速开展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迅速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砂石土等矿产资源行为的紧急通知》。各地国土资源、公安、煤炭安全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对煤矿超层越界和滥采乱挖砂石土等违法开采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通过采取组织采矿权人自查自报、发动群众举报、对重点区域定期不定期巡查、组织专业队伍实地检查检测、国土资源部门逐级检查验收等方式,对超层越界和滥采乱挖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发现超层越界违法问题58起,已立案查处26起;清理滥采乱挖345起,立案查处81起;确定了第一批拟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407个,目前已关闭301个。
(五)优化布局,推进整合。成立了由省经委牵头,国土资源、发改委和安全监管、煤炭安全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资源整合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全省矿产企业规模、资源分布及储量赋存情况,以煤炭、石墨、大理岩、石灰石、石材、建筑用砂石、粘土等矿种为重点,认真研究整合的原则、目标、标准和办法。通过深入各地调研、外出观摩学习、组织专家论证、召开有关部门人员联席会议以及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及《黑龙江省非煤矿山矿产资源整合指导意见》。13个市(地)都相应地制定了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整合工作正在顺利进行。
(六)积极探索,建立机制。整顿和规范领导小组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分析矿产资源管理实际的基础上,从总结经验入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路,积极探索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包括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审,矿产资源开采准入资质管理,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管,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缴存使用管理,矿山基础状况和矿业权网上登记与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已关闭矿山剩余资源开采管理等16项整章建制内容,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目前,部分规章制度已经制定,其中省矿业权设置方案已通过专家组初审,鹤岗、鸡西两市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七)健全机构,严格执法。以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执法监察机构改革。省、市、县分别建立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统一确立了动态巡查、线索收集、有奖举报、案件受理、案件督办、错案追究、案件移送等14项工作制度。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聘任了国家及省级矿产督察员,市、县两级聘请了执法监察专员,乡村设立了信息员,确定了省、市、县、乡四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区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快速反应机制基本形成。各级执法监察部门加大了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自整顿和规范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570件,已结案433件,追究刑事责任58人,罚没款1693.13万元。
通过第一阶段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一是有效遏制了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三查”、专项整治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治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矿山企业及社会各阶层守法意识普遍增强,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减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二是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机制的日趋规范和完善。三是优化布局、资源整合已经起步。重点矿种、重点矿区优化布局、资源整合的原则、目标、标准及措施、办法已经确定,方案已经形成,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际推进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地方政府对整顿和规范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工作被动、合力不强的问题。二是一些地方对整顿和规范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对影响和制约整顿和规范工作有效推进的问题及困难研究解决不积极、不得力。三是深层次的“治乱”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对完善和理顺监管机制,严防超层越界等违法开采及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还缺乏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还时有发生。四是对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及有偿使用的政策法规有待于深入细致地研究和探讨,符合我省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尚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明年我们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治乱成果,集中精力治散,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扎实推进。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工作,强化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组织领导得力,部门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任务。
(二)扎实推进优化布局、资源整合,努力实现治散目标。抓紧组织好省资源整合方案的实施,指导各市、县确立和完善具体的整合办法,编制好第二轮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尽快出台全省中小型煤炭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规划,按时完成国家规划煤炭矿区(鸡西、鹤岗)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推进我省除国家规划矿区外的32个分区域的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加大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巩固治乱成果。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监控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好督察员、安监员实地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储量动态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健全联合办案制度,搞好动态巡查,提高防范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能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切实起到警示作用。
(四)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继续抓好矿产资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着重抓好矿产资源开采准入资质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缴存使用管理,勘查、开发利用方案预审等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五)积极抓好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以煤炭资源有偿使用试点为核心,根据国家关于矿业权价款收缴使用有关政策,兼顾国家、地方和矿业权人利益、权益,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我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矿业权市场健康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