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日前,辽宁省制定下发了《辽宁省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点》,就各市县加强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推进科学开发矿产资源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机制上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供了依据。
体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结合、两种资源与两个市场统筹等原则,对本地财政出资的重点工作、保护与限制性矿产资源、矿山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效率、准入条件等方面,明确了规划的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并制定本地审批的采矿权投放数量以及本地主要矿种的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山数量、矿山企业规模结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矿业产值等主要指标。一是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明确本地审批所允许、限制、禁止开发利用的矿种、科学制定主要矿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控制指标,调控采矿权投放数量。分解落实上级规划有关本地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控制指标和采矿权投放数量。二是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对本地审批采矿权的矿产资源科学划分禁止、限制、允许的开采规划区,明确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布局、规模、准入条件和相应管理措施;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有效指导采矿权的科学设置,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根据资源赋存和开发利用条件,圈定重点开采规划区;确定矿业经济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三是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落实上级规划关于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的规定,确定本地矿山企业开采规模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方向;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要求,确定和完善本地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促进矿山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确定本地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定矿山最低服务年限;确定本地延长矿产品产业链、促进矿业领域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的要求和政策措施。四是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落实上级规划关于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规定,确定本地主要矿种及其伴生矿种的开发利用条件和方向;确定本地主要矿种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规划指标;确定和完善本地推进低品位资源、难利用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确定本地加强尾矿、废石等综合利用的方向,提出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建立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源特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五是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落实上级规划关于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规定,评价和进一步划分本地矿山环境影响区域;确定本地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区域,提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建立完善本地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和补偿制度;建立完善本地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区分本地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的具体情况,明确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范围和时序,提出相应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措施。六是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明确规划编制和调整规定,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科学制定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等综合措施;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责任考核体系,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职责和义务;制定规划重要指标的年度实施计划;推进规划预审,完善规划审查制度;建立规划实施奖惩机制;建设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