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整督函〔2007〕41号

关于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龙岩市新罗区有关部门

违规颁发相关证照等问题的函

福建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21日,国家信访局《群众反映》第13期刊登“违规采矿贻害无穷”一文,反映个别地方干部涉嫌为违法开采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其中涉及你省的有一件。龙岩市署名“基层的知情者”的来信反映,当地建设的一些矿井往往没有竣工验收,就能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如,2005年该市新罗区虎中煤矿新的生产系统尚在建设中,有关主管部门便向其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问题。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了重要批示。现将《群众反映》第13期相关材料和群众来信(复印件)转你办,请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应依法严肃处理。请于2007年8月3日前将查处结果报送我办。

附件:《群众反映》第13期相关材料和群众来信(复印件)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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