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整督函〔2007〕44号

关于调查处理群众反映武隆县和顺乡

青木村煤矿污染环境等问题的函

重庆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21日,国家信访局《群众反映》第13期刊登“违规采矿贻害无穷”一文,反映有的采矿企业缺乏环保意识随意破坏环境等问题,其中涉及你市的有一件。武隆县和顺乡青木村孙甫华来信反映,该村煤矿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任由煤灰四处飘散,附近村民深受其害等问题。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了重要批示。现将《群众反映》第13期相关材料和群众来信(复印件)转你办,请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应依法严肃处理。请于2007年8月3日前将查处结果报送我办。

附件:《群众反映》第13期相关材料和群众来信(复印件)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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