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强力治理“小、散、乱”

开辟整合新思路

2007年10月8日 来源 黑龙江省整规办

治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绥化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面对砂石开采的“小、散、乱”状况,狠下决心,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顿,为保证治理整顿成果的长效,该局强化政府集中收购储备,开辟了砂矿整合新思路。

绥化局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违法开采的12家砂石开采户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理,其中依法关闭采砂户9家,收缴罚没款12万元,没收砂石4100立方米,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开采行为。为巩固专项整规工作成果,防止非法开采砂石死灰复燃,彻底解决砂石市场存在的问题,绥化市政府下发了《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砂石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通告》,针对砂石矿产资源零星、分散、规模小的问题,采取了由市政府收购土地后进行矿业权市场化运作,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征收土地、公开招拍挂出让采矿权的形式,逐步引导采砂企业规范合理开采,实现矿产资源的整合。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依法合规科学选址。经过1个月的现场踏查,确定了3块符合收购、开采条件的土地。这3块土地均是原有的废弃的采砂坑,或者是未利用土地以及生产条件不好的贫瘠的耕地。地下砂层资源储量高,便于规模化开采,交通比较便利。

二是先行收购土地,合理确定补偿。在收购中,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以绥化市土地收储中心作为用地申请人,按照现行政策、按拟收储地块的地类与被占地单位协商确定土地补偿标准,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土地变为国有土地。采矿生产结束后遗留下来砂坑归收储中心管理,对外发包养鱼;第二种是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由土地收储中心直接与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权人协商确定土地补偿标准。采矿结束后,遗留下来的砂坑归原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权人,这种办法在补偿标准上比前一种相应支出少一些。

三是依法勘查简测,有计划确定建筑用砂出让量。委托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实地勘探,探明资源的储量,作为核定出让量和确定竞标底价的基础。根据砂石市场供需状况及变化,合理确定开采出让年限和出让量,保证砂石市场的合理配置、有序利用。

四是严格审批手续,规范运作招拍挂。在竞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法做好全程竞标的监管工作。竞价一旦成功,严格按照矿业权出让审批程序,组织相关出让准备资料,上报省厅办结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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