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以来,河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治乱、治散、治本一起抓,以整顿促整合,以整合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健全了组织机构。2005年10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贯彻国务院28号文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验收标准;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12个省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各省辖市政府也成立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了专职工作人员,配置了办公场所和设备,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是集中整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05年以来,河南省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无证采矿、小煤矿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12项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每项活动均由各级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收缴炸药、没收设备、拘留人员,电力部门负责切断电源,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煤炭、工商部门负责吊销相关证照,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失职、渎职人员,法院及时办理强制执行案件,有效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共查处无证开采4187起,超层越界开采263起,以采代探120起,非法转让矿业权74起,追究刑事责任343人,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356人。
三是较好地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任务。河南省从2004年开始进行煤炭、铝土矿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经多方调研、反复论证,制定了全省煤炭、铝土矿资源开发整合方案;3位副省长带领21名厅(局)干部对10个省辖市进行了18次督导。截至2005年底,全省小煤矿、小铝土矿数量减少1069个,7大煤业集团与4大氧化铝企业占有资源分别达到70%和90%;全省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1.17,同比下降4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9%。
2006年以来,河南省在巩固煤炭、铝土矿整合成果的基础上,又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全省以金、铝、铁、沸石、珍珠岩为重点,各省辖市自选1至2个重要矿种开展资源整合。截至目前,安阳、焦作、驻马店等3个市的铁矿数量已由原来的177个减少到72个,减少了59%;信阳上天梯非金属矿区沸石、珍珠岩矿山数量由原来的55个减少到5个,减少了90%;小秦岭金矿区的小矿数量减少了60%,整合后的金源矿业公司利税增长了157%,黄金股份公司已在香港成功上市。
四是提高了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首先是全面推行了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公示了储量动态测量机构,量化考评储量报告编制质量,规范了评审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执业行为,建立了全省储量动态监测数据库,促进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回采率挂钩。其次是加强了地质找矿工作。2004年至2006年,河南省政府安排地质勘查项目302个,累计投入地质勘查资金9.3亿元。目前,这些地质勘查项目已获丰硕成果,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备资源保障。
五是强化了对优势骨干企业的扶持与监管。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若干意见,要求所有小铝土矿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划区域向省氧化铝优势企业进行二次整合。开展了全省耐火材料等非铝工业企业生产秩序的治理整顿,推进了氧化铝企业之间、氧化铝企业与电解铝企业的联合重组。对煤炭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巩固了小煤矿关闭工作成果,解决了大量遗留问题。
六是初步形成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长效机制。2005年以来,河南省先后制定了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制度、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勘查督察员和矿产督察员责任追究制度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了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公安、环保、工商、安全监管等多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构筑了层层负责、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严密监管网络;形成了信息反馈与快速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