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煤、铜、铅、锌、银、石墨、叶腊石等矿产资源十分丰富,辖区内有集体和民营小矿,其中仅非煤矿山一度多达70余家。长期以来,开发秩序混乱,环境遭受污染,资源浪费严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虽经多次整治仍不断反复,形成“整顿——反弹——再整顿——再反弹”的恶性循环。
2005年8月,《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下发以来,扎鲁特旗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行部门联动,重拳出击,讲求实效,坚决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过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和反复的原因,认为除非法采矿外,大量存在“多、小、散”矿山企业也是重要原因;众多小矿只图眼前利益,采取短期行为,实行掠夺式开采。于是,旗党委、政府决定以巩固整顿成果为前提,以采矿权的设置为抓手,在全旗开展非煤矿山的资源整合,促进节约资源、集约开发、保护环境、发展矿业,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正常化和区域经济稳步增长的目标。
一是统一认识,明确方向,制订资源开发整合方案。旗党委、政府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非煤矿山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要求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安全监管、工商等部门通力协作,充分认识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全力以赴打好这一仗。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定了扎鲁特旗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提出了“做强实力、做大规模、做精产品、做优效益”的总体工作思路;确定了“关小限劣、合并重组、提升水平、保护环境、持续发展、安全规范”的具体工作原则。随即,旗领导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分赴各重点矿区,指导开展了非煤矿山资源开发整合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排除难点,宣传和落实相关政策。石墨是扎鲁特旗的优势矿产,但在不大的范围内,却有10家矿山企业在同时开采。整合工作中,旗政府首先关闭了3家无证矿山。对7家有证矿山,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生产管理、统一技术管理、统一产品管理、统一安全监管”的要求,一方面多次向矿主宣讲国家政策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提出合理补偿、参股入股等方式供矿主参考选择,切实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使矿业权人都接受了整合方案,或全部退出,或入股经营。整合后,按规划由一家有实力、善管理的企业独家开采,投入1000多万元,对原有矿山重新设计,引进先进采矿技术,使开采量达到20万吨/年,比过去10家小矿年采矿量增长1倍多,经济效益也随之翻番。
三是关小限劣,保护环境,大力整合砂、石、粘土矿。小采石场曾给扎鲁特旗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整合工作开始后,旗政府下大力气对凤凰岭东侧道路旁的采石场进行了彻底清理,将12家采石场整合成5家,而且全部迁到远离公路的深山区。整合后的年采石量由原来的不足2万立方米增加到20万立方米以上。同时,旗政府还提高了砂、石、粘土矿的准入条件,规定储量规模不足50万立方米,年生产能力达不到10万立方米的砂、石、粘土矿实行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通过整合,全旗砂、石、粘土矿数量减少34%,“多、小、散、乱、差”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联合开采,壮大实力,推动矿产品加工升值。针对扎鲁特旗罕山地区叶腊石矿开采分散、无序、环境破坏严重的状况,旗政府采取股份合作、资产重组的方式,按规划叶腊石采矿权重新设置,拟将现有6家叶腊石矿开采企业整合为1至2家企业,并建立叶腊石加工厂,集中进行资源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2007年年底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