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整督函〔2007〕65号

关于调查处理记者反映额尔齐斯河上游

河段非法采金问题的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11日新华通讯社《内部参考》第78期刊登了“新疆额尔齐斯河上游非法采金屡禁不止”一文,反映额尔齐斯河上游河段非法采金活动屡禁不止,给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等问题。请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应依法严肃处理。请于2007年11月23日前将查处结果报送国土资源部。

附件:新华通讯社《内部参考》第78期(复印件)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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