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整规办函〔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及时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47号)精神的进展情况,掌握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动态,切实加强对各地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指导,请将你省(区、市)2006年1至4月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报告,并于5月15日前报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2006年1至4月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三、整顿和规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整顿和规范工作下一步安排;

五、对全国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07年底前,各省(区、市)整规办要在每个季度末报送本季度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徐培根、张玉梅

联系电话:010-66558897、66558890、66558893(传真)

电子信箱:kczgb@mail.mlr.gov.cn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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