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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胶南市将“百日行动”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任务来抓,自我加压,主动向青岛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党政“一把手”亲自靠上,市级班子成员亲历亲为,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百日行动”攻坚战,做到了“四个到位”。
(一)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推行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领导责任制,特别是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包片、包项目,亲自抓难点问题、亲自抓整改落实。尤其在拆除违法用地的关键时期,市委书记、市长都亲临整改任务最重、困难最多的地方现场指挥,迅速打开了整改违法用地的缺口,促进了全市面上工作开展。建立了土地执法调度会议制度和现场办公制度,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由市委书记和市长直接进行调度指挥,分管领导具体靠上抓好督导检查。对重大案件,坚持逐案实地分析,现场研究对策。全面落实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镇、街道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由组织部门记入干部跟踪考核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了各级干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百日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底数清查到位。“百日行动”中,我市组织各镇、街道先后集中开展了五次大规模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2005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经核查,我市共发现2005年以来涉及“三类重点”问题的违法违规用地33宗、773.72亩。其中,“以租代征”违法用地共25宗517亩;“未批先用”共8宗256.72亩。2007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新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
(三)对事查处到位。按照“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专门设立了案件审查小组,对案件查处情况严格按要求把关,确保每项案件的调查处理都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全市33宗、773.72亩违法违规用地,其中4宗167亩“未批先用”用地已被依法收回;29宗违法违规用地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共计982.38万元,已缴纳324万元;责令退回土地241亩,责令限期拆除地上建 (构) 筑物9.3万平方米;对逾期不履行的案件,已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市国土资源局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并向发展改革、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作了通报。“未批先用”的8宗土地,除依法收回的4宗外,3宗属城市建设用地,我们已提出整体处理意见,拟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审批手续;1宗属单独选址应报国务院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拟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已提出整体性处理意见上报。市政府还先后分3批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严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5起典型案件在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曝光。
(四)对人处理到位。要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好的效果,必须抓住干部这个关键,对人要处理到位,首先处分领导干部要到位。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我市两名副市级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其中给予原副市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对7名市直、镇(街道)正职和8名科级干部给予纪律处分,5名科级干部被调离工作岗位,对其他23名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已全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的16宗案件已全部移送,目前公安机关已刑拘2人,其他案件正在立案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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