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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1日,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图为青岛市胶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柯富发言。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杨征 摄)
青岛市胶南市在抓好土地执法整改的同时,着力探索建立土地利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机制。建立完善了包括土地储备、整理、供应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体系,制定实施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办法、收回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等制度,将土地利用管理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土地资源实行属地管理、逐级问责、终身负责制度。对出现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探索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机制。建立实施了项目供地例会制度,严格项目用地审查,严格执行国家对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非生产用地比例等指标标准。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存量土地、低效利用土地、闲置厂房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未利用和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电子信息查询系统。盘活闲置资源开展“二次招商”,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健全落实土地联合执法机制。依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从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抽调40多人成立了全市土地与矿产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完善落实国土资源、监察、财税、公安、城建、城管、规划等部门联合执法办案制度,建立了案情专报、挂牌督办、典型案件通报和对重大违法违规土地案件公开处理等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起了“两天发现、五天拆除”的违法违规用地动态巡查处理机制,做到随发现、随处理。
(四)强化依法用地法治宣传和国策教育机制。在加大依法用地宣传力度的同时,把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以讲促学,以学促干”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用地意识。把土地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对各级干部进行教育轮训,强化各级干部的法治观念和国策意识,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机制上引导和规范各级干部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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