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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鹏:摆上位置真重视、明确责任合力抓、解决困难创条件、因地制宜有创新
2008-02-29 信息来源:

 

2008年2月29日,全国开展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情况通报会召开。图为黑龙江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徐飞鹏介绍开展活动的做法。(赵洪山 摄)

 

尊敬的部领导、各位同志:现将黑龙江省开展县、乡、村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初步做法和成效作简要汇报。

一、摆上位置真重视。

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从一线筑起保护资源长堤强基固本的根本措施,是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利用资源意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促进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治本之策。全国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厅按照绍史部长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了两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研究部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我们还及时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向省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争得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本周召开的由各市、县政府领导参加的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于莎燕副省长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列为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会上孙纲厅长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2008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加以强调,并与市地国土资源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列入市(地)重点工作目标实施重点推进。

二、明确责任合力抓。

为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厅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三位副厅级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处室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成员的省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部分设指导组、培训组、综合组三个小组,配备8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们还切实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了由六部门领导组成的宣传教育培训领导机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搭建了各部门协作会商、沟通联系的平台。召开了六部门协调会,研究讨论了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师资配备、媒体宣传等方面工作,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达成了高度共识。省委组织部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纳入了全省“十一五”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培训计划并负责抽调培训对象;省委宣传部要求全省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的国情和省情;省教育厅动员教育系统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为宣传教育培训提供师资保障;省司法厅要求按照“五五”普法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努力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省广播电视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宣传单位,采用贴近百姓生活的报道方式,提高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传效果。目前,相关各部门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于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之中,全省上下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解决困难创条件。

我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涉及基层干部2万余人,时间紧、任务重,牵扯面广,耗费财力物力较大,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培训工程。我们立足自身实际,千方百计创造条件,解决教育培训活动启动阶段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在活动经费没有落实之前,省厅为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预借了足够的资金,保证了教育培训活动的正常开展。以省国土资源干校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依托单位,为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单独设立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编制经费预算,拟将全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承担,不收培训对象一分钱。此举将极大地减轻市、县的负担,保障教育培训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

四、强力推进见实效。

在教育培训活动的启动阶段,我们统筹安排,严密组织,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和时间进度,做到了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保障,确保了整个活动能够环环相扣、步步相连、衔接畅通、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本着结合实际、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并下发了《黑龙江省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培训内容、时间安排和培训方式,对开展活动的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召开了全省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县级政府培训对象和市(地)政府领导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六部门领导先后做了讲话,阐述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本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对本战线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三是按要求成立了由相关高校和省国土干校的专家、省厅、国土资源执法局业务骨干组成的20余人宣讲团,明确了宣讲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分工。目前,宣讲团正在积极开展培训,组织编写宣讲教材。四是根据培训任务的需要,遵循全国培训干部联系紧密、即学即用的培训内容,开始安排编写我省的辅助教材。五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宣传教育培训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了全社会的参与和认同意识。

五、因地制宜有创新。

一是创新了宣传教育培训模式。针对县级师资力量匮乏、经费紧张的实际,我们确立了两级培训模式,即省培训县、乡干部,市(地)培训村级干部,省、市两级统一整合师资力量,优化教育资源,统一标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二是采取集中于分散相结合的培训形式。黑龙江省辖区面积较大,集中统一培训浪费人力物力,完全分散培训又难以保证培训效果。为此,我们确定将县级干部集中到省培训,乡村干部实行分片培训,这样既节省了教育培训资源,又能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三是突出重点培训对象。县级干部既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又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者,我们将县级干部列为教育培训的重点,以充分发挥县级干部承上启下的作用。四是扩大宣传教育培训范围。黑龙江省农垦、森工、铁路系统土地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近二分之一,这三个系统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情况,直接关系坚守全省耕地红线的合理利用资源等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效果。因此,我们将农垦、森工、铁路的各级干部也纳入到培训范围中来,扩大了宣传教育培训的覆盖面。

下一步,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按照瑞生同志的讲话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保证培训取得实际效果。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地抓好培训工作,保证县乡村应训对象全员参加培训。加强宣讲队伍培训,组织专家对宣讲团成员试讲效果逐个评审通过后方能正式开始宣讲,努力提高师资水平,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培训质量双向考核评估和培训成绩反馈制度,一方面培训结束后进行学员考试,并将学员参训表现和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向学员上级组织部门反馈;另一方面由学员对教师授课质量进行评价,以此作为教师定级评奖的依据之一,督促和激励培训教师提高授课水平。

二是切实加强检查考核的指导。将教育培训完成情况及效果列为市地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并落实奖惩机制。实行厅领导包片推进工作制,确保各地培训人员、时间、内容、经费、场地、效果“六落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国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办好省级工作简报,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逐步走向深入。

三是加强协调,确保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定期召开六部门领导联席会,加强部门间的会商和联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合力推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宣传教育培训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是探索建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五五”普法和“十一五”干部培训规划的实施,从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监督、考评等各方面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建立起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这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为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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