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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绍史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到关键阶段,部际联席会议九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我们感到意义重大、非常必要,这既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巩固,又是对进一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深入。黑龙江作为资源型省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长期以来,我省一直重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治理整顿,特别是2005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下发后,我省按照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的统一部署,对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经过近三年多的努力,治乱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和遏制,全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治散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全省已有三分之二的矿山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山开发布局逐步趋于合理;治本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省制定完善了涉及矿产资源管理的18项制度,初步探索出了从源头上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有效途径。所有这些,都为今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积累了经验、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我们也意识到,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矿山资源开发布局不够合理,个别地方还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等等。对此,我们要以这次“回头看”行动为契机,继续坚持治乱与治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我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政府领导。要紧紧抓住政府主导整顿规范工作这个关键环节,继续落实各级政府作为整顿规范工作主体的责任。尽快制定实施全省“回头看”行动方案,注重把“回头看”行动与当前正在进行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结合起来,与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结合起来,与日常矿政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回头看”,检验以往工作效果,查堵漏洞,深化整顿规范工作,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开展“回头看”行动中,我省将结合中组部、中宣部、国土资源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的宣传教育,强化依法管矿的观念和意识;加强对各有关部门、用矿单位以及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依法用矿、合理用矿、节约用矿成为矿业权人的自觉行为。通过宣传教育,真正使全省上下充分认识到整顿规范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保证我省矿产资源有效供给、解决资源开发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回头看”行动中来。
三、继续突出整规重点。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在“回头看”行动中,继续突出治乱重点,全面清理和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越权审批矿业权以及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矿种的排查,强化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充分发挥各级执法及矿山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矿山执法动态巡查,对可能发生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热点地区进行重点防范,及时发现并查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继续突出治散重点,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对尚未开展资源开发整合的矿区和矿种加大整合力度,完善和落实整合实施方案,按照我省的总体规划,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确保在200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各项任务。
四、继续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又符合我省省情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全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加强矿业权审批管理,增强矿业权审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资源利用全程监控,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主体。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健全全省矿产执法监察、矿山督察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动态巡查、重大案件督办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建立有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体系,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始终置于监控之下,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构建有序和谐的矿业秩序,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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