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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璞:在“百日行动”之初确定打击三类违法违规,一个是“以租代征”,规避农用地转用,再一个就是开发区违规地区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未批先用。未批先用里面包括两块,一块是城市批次用地中的未批先用,还有一块是单独用地的未批先用。未批先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和“以租代征”和开发区圈占土地还不一样,特别是未批先用有很多是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没有拿到批件之前就已经使用,这种情况是有的。所以,对这一类问题,在“百日行动”之初,基本上确定的基调就是把情况搞清楚,到底有多少未批先用的,在处理上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从程序上是由省里先拿出整体性处理意见,部里再审核。主要考虑到未批先用问题,不光是依法用地的问题,同时也有我们管理上在用地审批环节比较滞后的问题。不光涉及到我们部门的用地审批问题,还涉及到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问题。我们觉得对于未批先用问题的处理要考虑到管理机制上存在不衔接或者不适应这类用地的特点情况,给予一种特别的处理政策,就是由省里拿出整体性处理意见以后,部里原则同意以后,再按这个整体性处理意见逐项落实。目前,对未批先用的处理,各省也都能严格按照规定来做,对未批先用问题进行了严格的处理,有给予处分的,有给予罚款的,也有一些民心工程,一些国家重大工程做出了书面检查。 (2008-04-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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