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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璞:对于这类情况部里有政策,在补办用地手续方面,涉及计划指标的,要加以严格管理,首先要占用07年计划用地指标,07年指标用完了的,要用以前结余下来的指标。如果以前结余下来的指标还用完了,还没有指标的话,那要扣减未来三年的指标,就是2008-2010年指标,虽然你提前用地了,但不能通过这次“百日行动”给你补办手续了事,让你感到在指标上有压力,你不能随便用。按照这个原则,大部分省都有指标结余,但是也有三个地区指标不够,那就按照这个政策扣减2008-2010年的指标。此外,在办理用地手续的过程中对涉及到的各项缴费要重新定,按新的标准交,都是按这个执行。(2008-04-1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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