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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竹山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探索出一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 为支持和服务新农村建设,2007年初,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深入有代表性的乡镇村组,对耕地保护、新农村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理清了工作思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该局成立了以副局长陈铭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设立了办公室,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与日常的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管理,为建房户提供优质服务。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结合行风建设,制定了重大业务集体会审制度、周四学习日制度、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结合县情出台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农民建房用地手续办理管理办法,并在全县的主要媒体公开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办结时限,同时对农户用地手续报批实行所长负责制,经办人员对所办业务实行承诺制和终身负责制。这个局对用地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使农户办证的时限大大缩短。此外,该局提出建房“三到场”,即审批、开工、竣工时对核准的地块面积用途要到实地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将上门送证服务与土地动态巡查有机结合,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发生。据统计,近年来该局办理的2400多宗农村个人用地手续中,无一例土地权属纠纷及信访案例发生。 搞好规划,坚守耕地红线。2007年,在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指导下,县国土资源局协调农业、水务、城建、规划等部门,对全县25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庄进行了全面调查,从而探索出新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为145个中心村划定了集中建房区,对中心村建设严把三道关:一是规划关。由多部门抽调技术骨干,指导中心村按照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等做好村庄设计,严格约束农村公益性建设,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中心村住宅小区建设尽量使用非耕地、旧村庄改造和土地复垦同步综合整治的原则,坚持土地有序流转与耕地保有量动态平衡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二是严把审批关。各村编制的规划用地必须严格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对不符合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村庄规划一律不得审批。三是严把开工关。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开工建设工程的处罚力度,杜绝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开工。先后对10多个因不符合用地规划的原中心村住宅小区责令限期整改并另行选址,对2个村乱占耕地搞公益性建设的项目要求停止建设,对32户乱采滥挖破坏耕地和不按规划要求开工建房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10余起重大土地违法行为予以曝光。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保障全县43万农民生产生活用地。2001年以来,该局共争取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1个、市级39个,资金3550万元,分别在潘口、溢水、城关、麻家渡、宝丰、擂鼓等潘口电站建设涉及的移民安置乡镇,实施水毁复垦、坡改梯、废弃茶果园整理等项目,并对土地整理项目制定了质量标准,先后整理土地3.9万亩,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1万亩。 该局争取国家、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资金900万元,先后完成县政府大院、得胜小学、城关镇二道坊和城西村四个滑坡体治理,对文峰布袋营、楼台均平山、溢水涧沟、宝丰隆家坡、得胜肖家坡等50多处滑坡区4300户共1.3万人实施搬迁避让。结合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建设、堵河全流域水能开发、全国山洪防治和农业综合开发试点县建设、农村贫困人口迁移扶贫及能源建设政策,捆绑资金2.8亿元,参与到村庄整治、河堤取直加固、水毁复垦及兴修各项农田水利设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2万亩,同时加强对后备土地的开发,新增耕地0.8万亩,为潘口水电站建设用地赢得了置换指标。 齐心协力,贴心帮扶,使结对帮扶的新农村建设驶入快车道。该局按照产业帮扶、机制帮扶和智力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对口帮扶潘口乡潘口河村,使该村新农村建设充满活力。 该局聘请技术员为该村3000亩板栗搞好优质品种高位嫁接,指导该村成立了专业经济合作社,实行按板栗面积入股、按产量分红、按订单生产。联系该村销售板栗120万斤、蜜本南瓜200吨,为群众增收50万元,支援该村水泥250吨…… 笔者在潘口河流域水毁复垦项目工地上看到,干部群众热情高涨,全部按“百年工程”、“样板工程”要求施工,200亩水毁复垦工程项目已提前完工。(石濡华 罗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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