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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2008-05-09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报
    记者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重庆市对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提出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新政策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地区类别不同,土地补偿费标准不一;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样。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如果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加上个人缴纳的50%,仍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怎么办?”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解释:其差额部分由征地单位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保险的资金需要。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
    新政策还调整了住房补偿和安置标准。对各类结构住房的补偿标准在现行补偿标准基础上提高了25%;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30平方米。
    为确保新政策贯彻执行,重庆市建立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把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就业作为征地工作的重点之一。(记者 谢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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