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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铸就品质——来自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报告
2008-06-16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报

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步入关键年头。这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在各地进展怎样?带着问号,记者来到河南省郑州市实地考察。

走进中原,处处锦绣。而让记者感触更深的,是这里对土地调查工作的全方位高度重视。在这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建设中,河南省各级政府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用心铸就品质,在中原热土上书写着一份无愧于国家和人民的精彩答卷。

政府责任落到实处

土地调查的第一责任人是政府。这一理念,河南省家喻户晓。

2007年6月22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郑州河南省分会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除按规定要求参加国务院会议的人员外,全省18个省辖市的主管市长、158个县(市、区)长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都应邀列席。

“当时,这些地方领导同志正在党校学习。省政府临时决定把他们请来参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近300号人,省政府办公楼会议大厅坐得满满的,土地调查工作得到了空前高规格的重视。”至今提起这件事,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还有些激动。

在国务院会议的当天,河南省政府随即召开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电视电话会议。主管副省长张大卫面对全省各级政府领导同志态度坚决:“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政治任务。”

土地调查,政府负总责的理念渗透进河南省土地调查工作的战略定位中。作为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为承担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任务,肩负起中部崛起的重要使命,省政府把这次土地调查视为土地科学、高效管理的契机。省政府向各地发文部署工作时强调:“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做好全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这无疑是项清醒的决策。只有实实在在地摸清土地家底,才可能把土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才能保障科学发展。

政府负总责的理念也渗透进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的各项保障机制中。2007年11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与18个省辖市人民政府签订第二次土地调查目标责任书。红底儿烫金的《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目标责任书》封面上,“目标责任”四个大字熠熠生辉。

  责任书中,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落实、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汇总、城镇土地调查和专项用地统计调查等各项工作任务条目清晰,将庞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分解量化,转化为各级政府的有限目标责任。为保证目标完成,省政府对目标责任的考核动了真格

“考核结果列为市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你市若对调查工作组织不力,完不成上述目标,以及调查成果不合格,将暂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审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上行下效。在省政府建立目标责任机制的倡导下,全省18个省辖市政府依次与所辖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其中,焦作市不仅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之间签订了责任书,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也都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责任当头,“父母官们”感慨万分:压力大了,担子重了。但我们一定要把压力变为动力,争取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次土地调查任务。

政府负总责的理念还体现在土地调查工作中各种实际困难的解决思路中。经费问题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关键。贫困地区的土地调查经费如何保障?省政府的态度十分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土地调查经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要求,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经费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在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河南省政府的土地调查经费渠道畅通,目前全省已落实土地调查经费近3亿元,其中省本级已落实1.4亿元。

探索建立共同责任机制

土地调查是政府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事情。“千斤重担大家挑”。担负起共同责任的理念,在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系统工程建设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为确保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河南省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张大卫为组长,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专人负责,分工明确。在二次调查工作进程中,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第二次土地调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合力量,加强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解决,狠抓落实。”

今年4月11日,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有幸在省政府主会场旁听。当着省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等十余家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分会场各省辖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县(市、区)长的面儿,副省长张大卫把土地调查工作的总任务细化分解,一一布置。

“全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好有关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统计部门要做好统计方法指导、数据发布等有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行政勘界成果;测绘部门要提供最新的基础测绘资料;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地类确认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土地调查工作的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好全省所需的调查经费,列入预算,及时拨付……也要让人民群众知道,无条件支持和配合土地调查是每个公民、每个法人法定的义务和责任。”

“全省开展土地调查,政府各个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支持搞好这项工作。大家只有配合做好的责任,没有不配合的权利。”庄严的省政府会议大厅内,张大卫副省长的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2008年3月中旬,由河南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带队的9个督察组,风尘仆仆,分赴全省18个省辖市,对土地调查工作展开督察。每个督察组由一名副厅级干部带队,所到之处,听取当地政府对土地调查工作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资料、宣传品,核实土地调查经费到位情况,深入市、县、乡基层实地查看土地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督察结束,各督察组提交土地调查督察报告,省土地调查办对督察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变土地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在共同责任机制的探索路径中,河南省率先从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尝到了甜头。“过去,大家认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国土资源部门自己的事,现在通过开展这次土地调查工作,通过大力宣传,通过积极工作,同时借《土地调查条例》颁布之东风,政府格外重视,同时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国土资源管理的环境越来越好,土地上的事情越做越硬气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志民深有感触。

管要管到点子上

土地调查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然而编制预算和申请经费却成为不少地方的苦恼。因为在财务审计越来越严格的今天,“钱也越来越不好要”。可是记者在河南省却没有听到这样的抱怨。原来,河南省有他们解决经费问题的“独家秘笈”——全省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下发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市级工作经费测算标准及说明》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县级工作经费测算标准及说明》。

“编制这份土地调查经费预算标准,我们下了大功夫。”省厅地籍处工作人员的这句话毫不夸张。打开文件中的市级、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测算表,会发现它就像一份明细账目表,对土地调查工作的每一项大大小小任务都明码标价。大至城镇土地调查费、农村土地调查费、土地调查成果核查费、基本农田调查费、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费、质量监理费、成果汇总费、组织实施费,小至表格印制费、考察费、业务培训费,条目清晰,账目分明。以农村土地调查费为例,其大项下又分为外业调查费和内业工作费,外业调查费下又细分为权属调查、地类调查、图斑调查、线状地物调查、零星地物调查、地物补测和耕地坡度分级等7个分项,每一个分项的劳动成本和工作要求都分别在“标准”和“说明”栏中注明,每一笔钱都算得清清楚楚。无怪乎不少基层的同志,拿到这两份文件后如获至宝,高兴地说:“有了它们,土地调查的钱就好要多了!”

“行政管理,一定要管到点子上,抓大不抓小。”这是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苗玉林处长的经验之谈。他的这一管理理念,不独体现在土地调查经费问题的解决上。

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于2007年8月首批通过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但最令省厅地籍处得意的还不止于此。“土地调查的实施方案,在其他省只批到市一级,而我们批到了县一级。”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张平和调研员告诉记者,“这样做,从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上,大有必要。省里清楚了地方的工作进度,才更便利于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目前,河南省已有14个省辖市、多数县的实施方案通过省级审查批复。

2007年4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意见》正式下发。“这份文件中有几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点。” 张平和调研员作为该文件的草拟人,深知这份文件的真实分量。“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经费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有了这一条,河南省二次调查的经费就有了保障。”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土地调查任务的地方,省政府将暂停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审批。土地调查完成后,未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土地不得流转。”“这一条是我们的‘撒手锏’。”张平和告诉记者,当时针对这一条,政府有反对的意见,认为过于严厉。“但我们坚持把这条措施写进去。我们拿出国务院28号文件告诉他们,土地调查是省政府的工作,如果没有一条过硬的强制性措施,一个县完不成任务,全省就完不成任务,省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就要受到问责。事实上,主管省长在这个问题上非常支持我们,还把国土资源厅的做法向环保局推荐,要他们也向国土资源厅学习,出招狠一点,硬一点。”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在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因私下串标地籍科长被就地免职的事件。当发现一家中标单位调查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时,省厅地籍处立即通报了这家中标单位,告知其验收不合格,并对此事进行了严肃追查。两名科长为此就地免职。

“不该管的,绝不伸手;该管到位的,绝不手软。”苗玉林处长这样说。

支撑起质量生命线

数据质量是土地调查的生命线。土地调查数据失真,将直接威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为了支撑起这条生命线,河南省政府上下齐心,在严格按要求做好国家“规定动作”的同时,自我加压,把“自选动作”做扎实、做到位。

沃野平川,阡陌纵横。谁会想到,一道道田坎会成为河南省土地调查中的一道重要攻关课题。原因很简单,田坎的系数测算是精确获取耕地面积的一个重要环节,科学合理做好田坎系数测算工作,对于提高土地调查的精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土地调查工作的全方位高度重视,催生出体现精细化管理精神的《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田坎系数测算实施方案》。该方案对作业步骤中收集资料、田坎系数地貌类型分区、耕地坡度分级与确定、样方分组及确定方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力求最大限度地反映全省田坎实际情况,确保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该方案报国务院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后,已于今年1月29日顺利获批。

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土地调查办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让调查队伍熟悉测算田坎系数的基本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试点。在土地调查全面开展之际,还将统一组织对全省田坎系数进行测算。

对一道道田坎的精量,折射出河南省土地调查工作的质量水准。 我们相信,面对国家和人民的期冀,河南省一定会做好土地调查这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张  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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