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English
网站地图 | 电子邮件
  首页 本部概况
  主要职能  |  资源概况  |  机构设置  |  联系方式  
新闻动态
  今日新闻  |  新闻评论  |  部门动态  |  地方动态  |  重要通知  |  新闻发布  |  政府会议  |  领导活动  |  灾情预警  |  图片新闻  
政务公开
  领导之窗  |  法律法规  |  政府文件  |  规划计划  |  人事信息  |  财政公开  |  统计信息  |  政府采购  |  应急管理  |  政务公开指南  |  政务公开目录  |  依申请公开  
专题专项
  专项工作  |  专题工作  
办事服务
互动平台
  部长信箱  |  举报信箱  |  在线访谈  |  网上调查  |  咨询平台  |  建言献策  |  提案答复  |  视频点播  |  热线电话  |  杂志订阅  
公共信息
  视频点播  |  信息服务  |  网上课堂  |  资质认证  |  公告公示  |  安全中心  |  国土风采  |  网站地图  
站内搜索
首页 -> 新闻动态 -> 地方动态
山东海域使用权可抵押流转
2008-06-17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报

据新华社报道  山东省积极推进海域使用权流转,使海域使用权证书在盘活资产、解决渔民生产资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介绍,按照《物权法》“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等规定,海域使用权可办理抵押贷款、出租、转让等。目前,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均开展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渔民可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在上述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

据了解,山东省现已发放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证书8000多本,个人、渔民专业组织、村集体、渔业公司获证数量各占使用权证书发放总数的1/4左右,涉及上百万名渔民。荣成、莱州、长岛3个县(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总额超过13亿元,有力促进了海水养殖业的发展。此外,山东一些上市公司还把海域使用权作为增资扩股的重要依据。(邓卫华  郭 倩)

 
      查看/发表评论 打印 关闭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
相关文档
 ·山东国土系统救灾物资运抵北川   ·我省国土资源系统首批救灾物资运抵北川
 ·汶上国土局:捐一次不够,再捐   ·山东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分队支援绵阳...
 ·山东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分队支援绵阳...   ·山东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分队支援绵阳...
 ·山东严禁拖欠高速铁路征地补偿款   ·山东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山东查明5.4万平方公里土壤质量   ·山东扎实推进地质资料清理保护等工作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技术支持: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Copyright©1999-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47877号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