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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特大地震以来,在余震频繁不断的情况下,四川省非重灾区市(州)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仍然按计划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乡(镇、街道办)、村等领导干部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5月~6月,四川各非重灾区市(州)克服余震困扰,因地制宜地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和抗震救灾工作,就灾后重建用地规划和审批程序、加大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地震后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排查监测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针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生动活泼的宣教方式,主题突出,使干部群众受益匪浅,达到预期效果。
泸州市于6月9日、2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两期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宣传教育培训班。来自全市的142名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参加了培训。一位来自基层的领导干部说:“很感谢六部门组织了这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我们增强了管好国土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了解了耕地保护、供地政策、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灾害等方面的知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要保护好我们的生命线,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基层发展的关系,走出一条依法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
广元市元坝区香溪乡在地震后危房排查中发现存在一户两宅和私自转让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于6月15日上午召集百合村一社全体村民在香溪乡小学进行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
会上,香溪乡政府领导传达了有关抗震救灾的文件精神,太公国土资源所相关人员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村民住宅用地章节的内容。与会的十余名乡干部和68名村民纷纷表示,听了政策宣传和讲解后,心里亮堂多了,今后将认真学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记者 郑 荣 通讯员 郭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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