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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
通知指出,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把地灾防治工作贯穿到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许可、验收等建设全过程。规划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地灾防治工作;建设项目立项和规划选址时应严格执行规划,从根本上防治地灾;项目设计和施工许可审批时,要落实地灾防治工作;项目质量监督和验收时应一并监管地灾防治工程和措施,还要对地灾防治工程进行后期专业监测,加强维护管理。
通知要求地灾危险性评估单位切实加强地灾危险性评估内部质量管理,并对评估资质管理、评估项目备案管理、评估报告技术审查管理、评估报告行政审批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评估单位在签订地灾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后,及时到项目所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强调评估报告必须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技术审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将进一步完善地灾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信息库,实行评估单位抽检和评价制度,定期对评估资质单位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在信息网上公布,为社会单位选取地灾危险性评估单位提供参考。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发现评估单位和技术人员的劣迹随时向社会公告。(记者 谢必如 特约记者 白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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