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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举报非法采矿有重奖
最高奖励10万元
2008-07-22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近日,山西省乡宁县打击非法采矿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对举报非法采矿行为进行重奖的公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举报有奖活动,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者5000元至10万元的奖励。

公告明确,举报重点为全县各类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行为、其他非法采矿行为。举报方式分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书信举报和其他方式举报,并公布了分管副县长、国土资源局长手机号码和举报电话。

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后,根据被举报者的违法情节轻重,给予举报者5000元至10万元奖励。凡同一案件为多人举报的,根据登记受理时间,只奖第一举报人;多人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的,奖金平均分配;已查实后又举报的,不再奖励。奖金从公布之日起,超过3个月无人领取的按弃权处理。举报者可直接到有关部门举报。(特约记者 杨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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