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浙江省慈溪市横河镇乌玉桥村建设用地复垦、余姚市临山镇汝东村大河门废弃山塘复垦、宁海县力洋镇林屿村农居点复垦等17个项目被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为2008年度宁波市“表土剥离”示范项目,大力开展“表土剥离”工程。据悉,这次17个“表土剥离”示范项目将剥离表土面积1639亩,垦造土地534亩,拟投入资金2112.72万元。
宁波市非常重视“表土剥离”工作。所谓“表土剥离”,即在土地整理开发中,将耕地肥沃的耕作层约30厘米~50厘米厚的土壤,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前,先行剥离出来运至土地整理项目中,垦造新耕地,提高耕地肥沃程度。自从2004年起在余姚临山镇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宁波已成功剥离表土约13万立方米,共整理土地面积122.05亩,不仅提高了复耕土地的质量,而且大大缩短了表土熟化的时间,保护再利用了宝贵的表土资源,而且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新整理出耕地的质量,为农业生产发展奠定了基础,受到了当地农民的欢迎,得到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并从去年开始在全省推广。
为进一步推进表土剥离工程,宁波市在2007年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开垦项目管理的意见》,规定利用丘陵山地、溪滩地、废弃矿山、废弃建设用地等开垦的耕地项目,其表土必须为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优质耕作层。耕作层土壤必须达到种植条件,厚度达到30厘米以上,土层总厚度达到60厘米~80厘米。同时,适当提高委托耕地开垦费,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目前,表土剥离已得到了宁波市各级政府的认可,也为宁波农民增收带来了实惠。余姚临山镇一位陈姓农民告诉笔者:通过表土剥离,他在废弃山塘上的3亩复垦地上种上了大豆、西瓜,长势喜人,估计今年可增加收入5000元左右。(黄绍华 张 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