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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查处纠正 认真督察整改——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登
2007-11-20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赵胜堂:查找原因 完善制度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松林:巩固成果 乘势而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田建荣:突出重点 主动查纠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 束伟星:督察到位 查纠到位

查找原因 完善制度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赵胜堂

 

 

(11月19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第二阶段查处纠正工作进展情况,部署第三阶段督察整改工作。图为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赵胜堂发言。杨征 摄)


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特别是徐绍史部长两次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百日行动前两阶段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其间,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和部里组织的省际互检组来我省督察指导,对我省百日行动开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查处纠正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一)迅速部署,进一步发动基层,全面转入第二阶段工作。按照徐绍史部长讲话要求,我省在组织各地收听、收看国家第二阶段动员会议后,随即召开省里的电视电话动会议,对迅速转入第二阶段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发动基层的工作,各地迅速将国家和省里的要求传达到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并对查处纠正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同时,针对本阶段工作特点,各地对工作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加强,严格落实各环节的工作责任。

(二)依法查处,认真纠正,确保违法违规用地处理到位。吉林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案件下查一级、处理上收一级的方式,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或直接处理,并公开处理和曝光了一批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目前,省国土资源厅直接立案查处了7起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对其中3起案件涉及的责任人,向有关部门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全省自查清理的467宗违法违规案件全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已结案374件,结案率为80%。

(三)加强督导,部门联动,促进查处纠正工作快速有序进展。进入第二阶段后,省国土资源厅与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检查工作方案》,并与监察厅等五部门联合组成三个督察组分赴各地,对市、县、乡三级的百日行动开展督察,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监察厅配合省国土资源厅直接进行查处和纠正。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保持舆论高压态势。一是继续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报道,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播(刊)发百日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宣传队伍下到街道、乡村进行宣传。二是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组成采访报导团,深入各地对百日行动进行专题报导,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宣传,褒扬先进,鞭策落后。三是继续编发全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快讯,迅速反映全省的工作进展,通报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已编发工作快讯20期。

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要求,督察整改阶段,吉林省将针对各地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分析规律,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执法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制。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保障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定额指标,控制项目用地规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占用。坚决打击乱占滥用和破坏耕地的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建设用地管理制度。认真作好区域内建设用地需求的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保证各类项目用地得到及时审批。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程序,落实好会审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保证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合理用地。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土地执法问责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将土地执法工作纳入重要内容,严格考核,作为评定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地区,会同监察部门实行问责,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提请省政府停止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强化执法监察效力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用地,降低执法成本和管理相对人的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落实好违法案件报告备案、错案追究、挂牌督办等制度。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与监察、司法等部门联合办案的协作机制,做到查处、执行、追究、移送四到位,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效力。

 

巩固成果 乘势而上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松林

 

 

(11月19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第二阶段查处纠正工作进展情况,部署第三阶段督察整改工作。图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发言。杨征 摄)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经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浙江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二阶段从领导、宣传、督察、查处、整改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大领导力度。浙江省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在在听取汇报后,对第二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四条要求:一要思想重视,工作认真,谋求实效。二要立足自查,强化督察抽查。三要注重查处整改环节,注意把握政策。对土地违法案件要实事求是、分门别类地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四要重视宣传教育。除了正面宣传以外,还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公开曝光。由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浙江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已由部门行动上升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百日行动第二阶段,浙江省各地除继续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外,重点抓了案件的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工作。据统计,到11月15日止,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已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典型土地违法案件107件。省国土资源厅在《浙江日报》上公开曝光了6起典型案件,继续保持了舆论高压态势。

三、加大督察力度。百日行动进入第二阶段以后,10月18日至10月28日,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组成了6个督察组,由两厅领导带队,分赴全省11个市和有关县(市、区)及重点乡镇对百日行动开展了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抓紧纠正。对在百日行动第一阶段自查清理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较多的5个重点县(市),省国土资源厅及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这5个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依法处理,并认真剖析原因。

四、加大查处力度。省国土资源厅在百日行动自查清理第一阶段基本结束后,就组织政策法规、执法监察部门的力量,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梳理,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三类土地违法案件按照违法的时段、违法的程度、违法的性质、违法的责任主体,分门别类地提出了处理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后实施,从而加快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进度。据统计,到11月15日止,全省自查清理发现1014件土地违法案件,已立案的818件,占81%;已查处结案646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64%。

五、加大整改力度。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对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及时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鉴于我省近几年来未批先用违法用地大面积的是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日前,省政府已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07〕53号),对重点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用地审批、资金管理、开工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管理。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徐绍史部长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经验做法,切实抓好百日行动第三阶段督察整改的各项工作。

要把百日行动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案件抓紧查处到位。特别是要盯住重点地区、典型案件不放,强化督察,依法处理到位。目前,我省已确定了7个县(市)为土地违法违规重点地区,省国土资源厅将对这些地区派出督察组,督促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抓好案件查处、抓好综合整治。对典型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抓紧查处到位,巩固成果。

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以分片巡查、卫星遥感、信访举报为重点的土地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二是完善部门联合办案制度,继续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三是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省委组织部与省国土资源厅将于近期举办新任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培训班,进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四是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认真调研,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五是深化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不断提高办事效率,防止因土地审批周期长、环节多而发生违法行为。

要认真搞好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特别要总结带有规律性的经验做法,以指导搞好全省今后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

 

突出重点 主动查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田建荣

 

 

(11月19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第二阶段查处纠正工作进展情况,部署第三阶段督察整改工作。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田建荣发言。杨征 摄)

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自9月13日正式启动以来,新疆国土资源厅在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督察和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较好完成了自查清理工作,扎实推进查处纠正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查清理和查处纠正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百日行动。9月13日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视频会议结束之后,我厅紧急召开机关各处室、部门及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徐绍史部长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增强了开展百日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是主动汇报,提出建议。及时将部百日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二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自治区及14个地(州、市)、4个自治区直辖市都成立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部门,具体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百日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三是着力基层,加强督导,先后派出4个由厅领导带队的检查组,赴各地州市、县(市)进行督导检查。四是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全自治区累计进行电视宣传28.5小时,广播宣传366小时,出动宣传车152次,悬挂横幅436条,制作宣传板报462块(期),印发各类简报88期,向用地单位和群众发放公开信及宣传材料5万余份。

(二)全面清查,严格把关,切实摸清基本情况。按照统一部署,围绕着百日行动确定的三个重点,在吃透政策、把握标准、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的基础上,综合应用多种手段和方法,认真梳理领导批办的、下级上报的、媒体披露的、遥感照片反映的、群众举报的和巡查发现的各种信息,初步摸清了土地违法违规的基本情况。在第二阶段一开始,主动对各地上报的数据进行了复核,及时通报数据核查情况。据汇总统计,全自治区清查出“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73宗,租用面积1225.91亩,实际占地面积988.21亩,其中耕地676.58亩;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违法违规用地7宗,实际使用面积2098.575亩;未批先用违法违规用地201宗,总面积7646.49亩。

(三)突出重点,强化职能,坚决查处纠正违法违规用地。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垂直管理的优势,实行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联动,积极争取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坚决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目前,全自治区“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已有40宗立案查处,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违法违规用地7宗已立案查处,未批先用违法违规用地108宗也已立案查处,分别占自查清理出的三类违法违规用地宗数的54.8%、100%和53.7%。特别是集中曝光了麦盖提县农行违法转让土地等一批典型案件,筛选出11件重点案件上报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11名涉嫌土地违法违纪人员移交纪检、公安等部门处理。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紧紧抓住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公开查处,强化案件查处的惩戒效果和震慑作用,带动和促进地州市、县(市)案件的查处。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完善联合查处协作办案的机制,切实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推进查处纠正工作真正到位。要加强指导和督察,坚决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情况发生。

二是结合新疆实际,认真梳理和妥善处理各类具体问题。通过自查清理反映出来的情况,“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违法违规用地集中表现在非法开荒、未批先用等方面。针对这一实际情况,要在认真贯彻落实部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究,在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查处纠正和整改工作有依据、有成效。

三是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用地的长效机制。根据新疆土地资源的实际,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国有未利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努力走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新路子。同时,根据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经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深层次问题,提出完善土地管理政策和制度的建议,建立加强土地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用地的长效机制。

督察到位 查纠到位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 束伟星

 

 

(11月19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第二阶段查处纠正工作进展情况,部署第三阶段督察整改工作。图为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束伟星发言。李振涛 摄)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全力投入,准确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和配合广东、广西、海南和深圳四省区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各项工作。

精心组织,督察到位

(一)认真领会精神,精心部署安排。两次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局都迅速行动,集中组织学习徐部长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深刻领会开展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结合督察范围内各省区市实际,制定了《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落实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工作方案》。

(二)全面开展跟踪督察,推动百日行动稳步进行。9月22日至30日,分三个组,对四省区市19个市、县(区、市)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10月15日至20日派员参加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督察组,对广东省4市8县(区、市)进行了督察;同时派员参加了由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的督察。10月24日至11月6日派员参加了由部组织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交叉检查。

(三)加强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10月9日,我局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座谈会,对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了讨论;11月3日,我局在海口组织召开座谈会,对土地违法形势的情况、重点地区重大案件的发现和查处情况、百日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开展了讨论。

(四)严格审核把关,提高上报数据质量。我局结合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建设用地审批备案和开展土地督察所掌握的情况,对四省区市开展百日行动第一阶段的报告和报表进行严格认真审核,将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国土资源部门,要求予以更正。

(五)以信访督察促百日行动,借百日行动化解信访矛盾。在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察中,我局对收到的120多件土地违法信访举报件进行了梳理分类和综合分析,并及时把所分析的结果用于推动百日行动的开展。

(六)抓百日行动,促土地督察工作。把百日行动与日常土地督察结合起来,以百日行动促进土地督察工作的开展。

协同作战,初显成效

(一)进一步摸清了土地违法的底数。四省区市共清查出涉及“以租代征”行为1886宗,面积3.53万亩(其中耕地10897亩);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131宗(另外广西擅自设立2个工业集中区),面积5.59万亩;未批先用2194宗,面积19.92万亩,其中批次用地未批先用1073宗,面积4.67万亩,单独选址项目应报国务院未批先用的有118宗,面积11.96万亩,应报省级政府审批的未批先用的有1003宗,面积3.29万亩。

(二)圈出了重点地区,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今年7月以来广东省对违法用地共立案1211宗,已查结722宗,查结率达6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2人,并及时查处了开平市政府违法批地等案件;广西公开查处了南宁市武鸣县新奥美陶业有限公司“以租代征”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等案件;海南公开处理了亚龙湾国际足球基地违法占地530亩案件等案件;深圳也公开查处了广聚泰塑料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等案件。

(三)宣传了法律法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百日行动受到了新闻媒体和广东群众的高度关注。地方政府通过百日行动也受到很大教育,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土地、保护耕地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土地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

(四)分析了土地违法产生原因,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依据。百日行动也是对当前土地管理现状进行的一次调研,通过百日行动,我们发现了土地审批、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国家、省级重点项目未批先用的比例很高,山区个体小水电站蓄水区“以租代征”、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占地建房等问题较突出。有些地方还存在土地管理体制不顺、土地执法不到位、土地管理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这为进一步研究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再接再厉,务求全胜

 

第一,认真督办案件处理。对已曝光的典型案件跟踪督察,督促地方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查处到位,维护土地管理法律的权威,把土地违法的势头压下去。第二,督促地方进行整改。督促土地违法重点地区的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认真整改,建立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第三,配合作好重大问题的调研。对本地区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建设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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