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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 完善措施——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贯彻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综述
一
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一结束,各派驻地方的国家督察局负责人就立即赶回所在地,第一时间把会议精神和徐绍史部长的重要讲话传达给大家。各局迅速召开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围绕“加快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探索完善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思路”,“一办九局”展开了深入的学习和讨论。
北京局集中三天学习讨论,每个干部都写出了学习体会,积极建言献策,形成了全局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若干意见。上海局分两批在党员骨干和全体干部层面进行学习,开展大讨论。沈阳局开宗明义,要求通过学习,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解决不想动、不敢动、不能动的问题,大胆开展工作。济南局提出了通过学习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的目标。西安局明确要求必须自我创新,将创新能力作为督察干部业务能力的考量标准。南京、广州、武汉、成都等局要求干部职工利用春节前后的时间多读报、上网,认真自学。
二
对会议精神的学习和领会,鼓舞着国家土地督察“一办九局”的干部职工,增强了大家进一步做好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深深感到,徐绍史部长的报告是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国土资源系统“落地生根”的集中体现,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报告高屋建瓴,立意深远,主题鲜明,求真务实,为土地督察工作明确了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还会持续增长;土地管理和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尚处在探索构建之中,加上今年地方政府“换届效应”给土地管理带来的冲击,加大了督察工作的难度;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仍在边组建边工作,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任务都很重。 这样的形势要求土地督察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对严格土地管理的长期性、土地督察工作的艰巨性、加快落实土地督察制度的紧迫性有更清醒的认识。
大家一致表示,通过学习,增强了信心,鼓舞了士气,坚定了决心。当前,必须结合土地督察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准确把握科学发展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大胆开展工作,开创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新局面。
三
听其言,观其行。各督察局已把学习思考后激发出来的信心和力量全部转化为工作的动力。上海、济南、广州等局围绕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制与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巩固和扩大百日行动成果等工作,迅速部署了专项督察。目前,这些局大都深入到一线展开实地督察。
南京局把落实政府问责制作为督察的一项重点工作,2月以来,他们频赴三省,督促江苏、安徽和江西省政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帮助建立和完善政府负总责和多部门联动机制。
武汉局划出重点督察区域,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解剖,以更好地促进地方政府依法管地、用地。湖南长沙、株洲、衡阳,湖北武汉、黄石、宜昌、襄樊,贵州贵阳、遵义近三年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已纳入该局的监测目标并启动监测。
北京局、成都局分别到国家审计署驻地特派办,进行学习交流。借鉴审计工作经验,北京局建立起了“例行督察”的新思路,决定在华北五省(区、市)选择一个地级市,启动例行督察工作试点,对2007年度土地审批和供应情况全面核查,及时总结经验,在华北五省(区、市)全面推行,力争五年内实现全覆盖。甘藏春副总督察要求各督察局今年都要推开试点。
成都局正在积极落实所辖四省(区、市)推进督察协调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争取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与合作,探索对相关部门和领域延伸督察的办法,落实共同责任。上海局提出要大胆尝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创新“特色”上下工夫、破难题。
为落实徐绍史部长关于做好百日行动善后工作的要求,各督察局纷纷派出得力的工作组,逐一实地到部确定的重点整改地区了解掌握整改情况,逐一对部确定的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督办,对地方确定的整改地区和典型案件进行抽查,督促地方人民政府逐案处理落实到位,并对各省(区、市)查处纠正工作提出评估意见。目前,各局的评估材料正在陆续上报。
一项新生事物,需要不断探索制定各项制度,使其完善。广州局、成都局组建伊始,就针对辖区内土地管理的特点,研究向辖区各省(市)派驻土地督察专员的方案,并分别进行了试点。他们的创新和努力得到了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的肯定。目前,两局正在进一步完善试点,以总结经验,为面上推开这项工作闯出新路。
着眼于督察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超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督察局正在努力构建事前防范、事中发现、事后纠正的督察机制。通过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摸清督察区域范围内土地管理基础资料,全面掌握督察区域范围内土地管理与利用的真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发现机制;通过对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权限、标准、地类和面积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督察,进一步细化审核机制;通过强化省级政府土地管理与利用的责任,坚决纠正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丰富纠正机制。
武汉局决定每年确定三个左右的重点市(州、地区),开展定向督察,对涉及土地管理各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地方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土地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成都局针对督察区域复杂的地理条件,决定加快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在土地督察中的应用,力争首先在重点地区快速监测、重大项目应急监测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方面取得突破。
沈阳局明确提出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有效的信息平台,强化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把握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共性,为有效开展督察提供依据,不断提高督察能力。
为落实徐绍史部长关于提高公文质量和加强公文办理的系列批示精神,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制定了督察公文培训计划,并于近日邀请部办公厅秘书处负责人赴西安督察局,开展了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公文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公文质量,规范公文办理程序。
特约记者 秦晓燕 本报记者 李东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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