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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办公厅通知要求 抓紧清查地勘资质注册登记
2008-04-09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清理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抓紧完成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清理检查,为贯彻今年7月1日施行的《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做好衔接。

《补充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抓紧完成本省(区、市)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重复使用问题的核查,于今年5月10日前将高、中级技术人员数据库(电子版)报部地质勘查司。未按时提交的省份,在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时,部将暂缓受理该省甲级地质勘查资质申请。同时,要继续完成勘查设备仪器的核查以及违规勘查行为的查处。

今年5月中旬,国土资源部将汇总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数据库,对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重复使用情况进行全国联查,联查结果所涉及的地勘单位要进行自查清理,限期整改。在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时,对没有重复使用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情况的地勘单位,优先受理地质勘查资质申请;对有重复使用的,待整改完成后再受理申请。

《补充通知》要求,6月30日前,各地要暂停颁发地质勘查资质证书。清理检查工作总结于5月31日前报部地质勘查司。

据了解,去年11月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清理检查工作启动,主要任务是对已注册登记的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市场准入,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促进地质勘查活动健康发展。(记者 刘振国 于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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