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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发布
2008-11-05 信息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规划指出,要按照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方针,统筹经济社会恢复重建与土地利用,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为恢复重建美好家园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规划提出,要保障灾后重建必需建设用地,确保因灾转移人口临时安置和受灾群众家园恢复重建的必需用地得到保障,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条件;节约集约用地,立足于保障灾区恢复重建,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有所提升,努力转变用地方式,防止用地浪费,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确保灾毁耕地、临时用地、废弃城镇村和工矿用地得到有效整理复垦,有效补充耕地,农村人均耕地拥有量保持稳定,恢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规划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所需临时用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的规模,以及土地整理复垦的任务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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