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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村,相距不到50米的两处房屋,在地震中却有不同表现。成排的白色小楼屹立在汶川大地震后的山脚下,周围散建的农房全部坍塌。这一排排护卫着百姓生命财产的家园,是由四川省和成都市国土资源部门实施“金土地工程”项目时建的农民新村——彭州市葛仙山镇的熙玉村。
2006年实施“金土地工程”时,记者曾采访过这个当时正在开建的农民新村。汶川大地震后,记者再次来到这个村。
全村736户人家,除了实施“金土地工程”统一规划修建的中心村内58户农民的房屋只受到轻微损伤外,其余农房严重损毁、倒塌。熙玉村的村民纪红旗对前年未进中心村颇有些后悔,他告示记者:“当时若硬下心来进中心村,房子可能就不会倒了。”
彭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该市实施“金土地”工程的项目区,遍布丽春、桂花、隆丰、葛仙山等镇,建有9个集中居住区,共有870多户农户迁入,在这次地震中,搬进集中居住区的住户,只有6户房屋损毁,而集中居住区外有11000多户房屋被损毁。
都江堰市在胥家、天马和安龙镇有3个“金土地工程”项目区,搬迁农户达567户,其住房在汶川大地震中无一毁坏,而同一区域非搬迁农户农房损毁达到2558户。
据统计,在汶川地震中受灾极为严重的彭州市在2006年~2007年间实施了8个“金土地工程”项目,涉及11489户40339人,其中只有搬迁到中心村的814户2649人的房屋得以保存,其余10675户房屋全部跨塌或成危房。受灾严重的都江堰市,也只有住进农民新村的567户2237人的房屋依然屹立在地震废墟中。
集中居住区的房屋为什么在地震中遭受的损失小?陪同人员告诉记者,这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项目管理和统一验收,加强项目管理是分不开的。
实施“金土地工程”后,在政府的补贴下,农民每户只需花3万~5万元便可在规划的中心村拥有一栋一楼一底的房屋。近两年,成都市共验收“金土地工程”项目70多个,建设农民新村235个,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实现了21000多户7.2万农村居民集中居住。这些在“金土地工程”实施过程中建成的农民新居不仅严格遵循了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合同制、公告制、工程监理制、财务审计制、竣工验收制,而且根据成都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集中居住质量的意见》和成都市建委下发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标准导则》,按7度设防,大大提高了所规划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区设计标准和建设水平,使农民居住小区基本具备了现代住宅的条件。
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和依法建设的管理模式保障了“金土地工程”建设质量,使项目实施所建的居民新村在强震时不倒不塌,庇护了生命,保护了财产。用村民的话说,他们的确是不幸中的万幸!
走访过程中,很多当初未能进中心村的农户纷纷表示,在重建时一定要住进政府统一规划修建的安全可靠的农民新村中。有关负责人表示,灾后重建,在平坝等条件许可区域,可采取适度、小规模的集中居住方式,但必须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并符合当地的耕作条件,同时对农民自愿集中居住可采取一些政策鼓励;对山区等条件不适合的则因地制宜。对农房建设应统一规划,统一质量要求,使农民的住房更安全。
在这次大地震中,由“金土地工程”项目统一规划修建的农民住房经受住了考验,其中重灾区中心村建房1434户仅有6户的房屋轻度受损,并经修理即可恢复,其余只有极少数房屋有轻微损伤,且未造成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报记者 郑 荣 本报通讯员 陈 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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