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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规范合作各方的勘查投资权益管理,根据《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42号)等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编制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试行)及《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追加投资合同书》(试行),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同意 ,现予发布试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试行)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追加投资合同书》(试行)
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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