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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的政府网站——国土资源部网站
2010-06-04 | 作者: | 来源: 搜狐博客 | 【 】【打印】【关闭

    2010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制度保障,并对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作了明确的说明和界定,保证信息公开落到实处,而政府网站就成为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

    国土资源部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窗口,作为老百姓了解政务信息的平台。政府网站正逐步成为我国国土部门重要的施政工具,作用不断凸显,有利的配合了政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不再是“摆设”,不再是“累赘”。国土资源部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的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如下详细规定,实施效果较好,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通知》要求,“各地应及时将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在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接受社会监督。部将于4月上旬在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公开通报各地供地计划情况。”如下图所示,全国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将住房供地计划及时发布到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4月15日文件发布当天及时公开了“2010年各省(区、市)住房供地计划公告”,网站提供了方便的查询方式,用户可根据行政区划、发布时间、土地用途、公告类型、标题等要素查询到相应的信息。

    《通知》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在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按照部规定的规范格式,公告拟出让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套型要求、容积率、出让年限、投标(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时间、出让时间等内容。”如下图所示,国土资源部网站开设“出让公告”栏目,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规范要求报送信息,信息更新十分及时。

 

    《通知》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出让成交和已划拨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价款、容积率、开竣工时间等信息向社会发布。”如下图所示,国土资源部网站设置了“结果公告”栏目,及时发布招拍挂出让结果公告、协议出让结果公告、划拨供地结果公告,并且公告的公布时间相当及时,基本为合同签订当天发布,公告的内容非常规范,详细。

 

    《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关注的典型地块信息,在部门户网站“出让信息”专栏及时公开。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通过各自门户网站,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及闲置土地查处信息。”如下图所示,国土资源部网站设置了“土地利用”和“典型地块出让信息”栏目,及时发布全国各地的土地利用信息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地块出让信息,保障有力。

 

    《通知》要求,“公开违法违规用地查处结果。各地要将挂牌督办和社会关注的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案件处理结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部将不定期对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查处结果。”如下图所示,国土资源部网站设置了“违法案件”栏目,对全国各地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进行及时的公开,落实《通知》的要求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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