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9点30分,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主任马毅等做客部门户网站,介绍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图为访谈现场。 李振涛 摄)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点击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在线访谈。2007年9月15日起以查处“以租代征”等为重点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目前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进入第二阶段,查处纠正阶段,今天我们非常有幸邀请到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主任马毅,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张璞、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副主任李全人,我们将就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关注热点,向三位嘉宾进行访谈。马主任你好,欢迎张局长,你好李主任。(2007-10-30 09:31:00)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主任 马毅:各位网友早上好,今天我和我的同事非常高兴和大家在线谈一谈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百日行动”的有关情况。在这里我首先要介绍一下和我一起参加访谈的同事:一位是张璞同志,他是我们执法监察局的副局长,同时还是我们“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核查组组长。另外一位是李全人同志,他是我们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同时也是我们“百日行动”办公室工作协调组的组长。大家知道,从今年的9月13号,我们部里召开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视频会议,启动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从那个时候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40多天了。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百日行动”正在按照部党组确定的原则、任务、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
这个月的13号,我们召开了全国 “百日行动”第二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徐绍史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在这里面我要告诉网友的是,我们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是我们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召开的一次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涉及面也很大的一个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参加这个会的有三万多人,分设的会场有800多个。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对“百日行动”的第一阶段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向网友介绍一下,我们第一阶段“百日行动”大概有这么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各地高度重视,政府领导亲自组织实施。有很多地方都是政府分管土地的领导同志,兼任了领导小组的组长,有关部门的领导都是领导小组的成员。也就是说,“百日行动”被提升到一种政府行为。正是由于它是一种政府行为,所以方方面面都很重视,都行动起来了。
第二个特点,就是迅速启动,做出了周密的部署。很多地方都迅速地组建了机构,制订了方案,动员部署。并且很快就对本省、市范围内的“百日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
第三个特点,就是加强宣传,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很多省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有很多省曝光了多起违法违纪用地案件;有的省还以政府的名义,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致各级政府、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公众的公开信。在宣传上有很多创新,效果也是非常好的。
第四个特点,就是按照“百日行动”第一阶段确定的自查自纠任务要求,清理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果。
非常高兴地告诉网友,截止到昨天,各地自查自纠的数据都报上来了,目前正在积极地审核、把关当中。同时要告诉网友的是,各省报的这些数据,都是由我们国家土地督察各个地方局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以后报上来的。可以说,第一个阶段自查自纠清理出来的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做好第二阶段,乃至第三阶段的工作,都打下非常好的基础。因为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摸得不透或者不准,肯定要影响第二、第三阶段。如果摸得好、摸得透、摸得扎实,数据比较真实,就会有力地促进我们圆满完成第二、第三阶段的任务。
从这个月的13号以后,“百日行动”就转入了第二阶段。我们从各地国土资源厅抽调了多年从事土地执法工作的厅局级领导和骨干,组成了15个检查组,到各地进行推磨式的互检互查,检查组已于本月25号奔赴各地。从目前报来的情况看,互检互查的工作进展顺利。互检互查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圈定一批重点的违法地区和重大案件,为下一步的查处奠定基础。徐部长在互检互查组成员培训班上指出,“能不能圈定一批重点的违法地区和重点案件,是衡量我们第二阶段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这个时期正逢我们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我们正在学习领会大会精神。其中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把十七大精神认认真真贯彻到我们“百日行动”当中去,用来指导我们的工作。我们相信,通过学习十七大精神,领会十七大精神,贯彻十七大精神,在我们部党组的领导下,“百日行动”肯定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在这个期间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和响应,这更增强了我们搞好“百日行动”的信心。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我们下去的15个组,除了拿到我们自查自纠的基本情况以外,还有群众举报的线索,从今年以来大概有2300多封,我们都负责任地发放到各个检查组,让他们把这些情况调查、核实。我说这个意思,就是我们“百日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支持,希望进一步得到网友的关注、支持。(2007-10-3009:31:00)
主持人:非常感谢马主任对“百日行动”第一阶段执行情况和第二阶段开展情况的介绍。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张局长你好,请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部办公厅信访处,派驻各地的部门应该如何配合检查组的工作,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2007-10-3009:44:00)
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张璞:“百日行动”这项活动,是在部党组领导下进行的,部里专门有“百日行动”的领导小组,下设有办公室。办公室下面还有几个小组来负责这项工作,像工作协调组、案件核查组、政策研究组还有新闻宣传组。这项工作是整个部的行动,也是全系统的行动,不是哪个单位,哪个个人的行动。各个国家土地督察地方局有责任、有义务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各个业务司局都有责任、有义务配合做好这项工作。(2007-10-3009:45:00)
主持人:谢谢您,徐部长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二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我们各级土地资源部门就要硬气,不要怕得罪人,请问我们这次“百日行动”背后是什么在支撑?(2007-10-3009:45:00)
张璞:我想,之所以要搞“百日行动”,就是因为违法违规问题相当突出,按照日常的执法,不足以解决的情况下,才搞一次专项的行动。当然搞“百日行动”之前还有一些其他的活动,比如说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曾经部署开展了历时两年的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专项行动。还有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开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专项清理;还有像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部署开展的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这些活动都是要打击土地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百日行动”是在这些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打击以土地“以租代征”为主要特点的三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我想我们的底气主要是来自于全国人民的支持,来自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来自我们部严把土地闸门,搞好土地宏观调控的决心。十七大总书记讲要保护好耕地,保护好土地资源,这都是给我们的支撑,也是我们进一步做好这项活动的依据。(2007-10-3009:46:00)
主持人:谢谢您,也就说咱们的底气既来自上级部门的支持,也来自广大网友的支持。李主任你好,咱们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在今年6月份,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网站,栏目丰富,信息量很大,专门开设了全国土地“百日行动”的专题,各大网站纷纷转载相关信息,从这点可以看出总督办非常重视网络的作用,请问总督办是如何将土地工作于网络结合起来,谈谈您对该网站的设想。(2007-10-3009:48:00)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副主任 李全人:各位网友好,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是新设立的机构,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在边组建边工作中逐步展开。目前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基础业务建设正在规划中,其中国家土地督察信息系统建设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在推进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组建的工作过程中,我们特别重视网络宣传的工作。一方面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业务工作,特别是建立发现机制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现代化网络技术的支撑;另一方面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一些程序、规定和工作的成果也需要通过网络宣传出去,适应为社会公众服务,行政公开透明的要求。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要求,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开辟了专门的栏目。今后,随着国家土地督察信息系统建设的推进,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都要加强网络宣传的工作,开设专门的栏目或者网站,为社会公众关心、帮助、支持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提供一个公开的、透明的平台。(2007-10-3009:48:00)
主持人:谢谢您,有部分网民曾经建议,在“百日行动”应当牢牢盯住土地征用、买卖与扭转,以及官商勾结的现象,期待加大土地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从而从源头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张局长您对这个建议怎么看待,我们有没有采取相应措施?(2007-10-3009:50:00)
张璞:反腐倡廉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方针,也是中纪委监察部始终要求的,自从中纪委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部里成立了专门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小组,党组领导亲自挂帅。在土地问题上确实存在有腐败的问题,一些重大案件与土地腐败有关。作为国土资源部来说,态度也旗帜鲜明,坚决要打击腐败问题,坚决要保持一片净土。作为土地管理来说,土地的征用、审批、规划的修改、土地的供应以及地籍管理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腐败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在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加强制度建设,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我想在土地问题上反对腐败,无非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制度上入手预防腐败,再一个方面,加大对土地腐败案件的打击力度,要两手抓,既要预防,又要查处。所谓预防,比如说我们国土资源部采取的,在2002年就实行了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像房地产开发、商业性开发,都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房地产法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招标拍卖,一些地方以没有条件为由,不实行招标拍卖,仍然实行协议出让。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里面有很大漏洞,容易产生官商勾结导致腐败的情况。所以国土资源部在2002年颁布了11号令,对经营性用地普遍实行“招拍挂”,中纪委监察部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很明确地先后发过几个文件,要求实行“招拍挂”。通过这几年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经营性用地,公然地违反规定,搞协议出让的情况不大可能了。但是假“招拍挂”,假挂牌、假拍卖、假招标的情况还是有的,对于假“招牌挂”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
再比如,我们按照国务院31号文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规定,对工业用地也实行了“招拍挂”,我们部里发了有关文件,对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也是避免在工业问题上出现腐败问题。我想这也是从制度建设角度来说要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可以从制度上来预防腐败。这些措施的有效贯彻,可以从源头对上如何预防腐败起到一定作用。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制度建设,比如我们实行用地审批的会审制,这样一些措施都是非常有利的。那么从打击的角度来说,部里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定,坚决惩治在土地问题上出现的腐败问题。部里有专门治理商业贿赂的办公室,我这里也可以告诉大家治理商业贿赂的举报电话,我们部里的号码是66558345。大家凡是涉及到有土地的腐败问题,可以打这个电话举报。国土资源部的态度也十分明确,对于土地腐败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从国土资源部角度来说,发现以后,如果涉及违规违纪的,肯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涉及涉嫌违法犯罪的肯定移送司法机关,严惩不贷。(2007-10-3009:50:00)
主持人:各位网友请注意了,凡是涉及到土地腐败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010-66558345进行举报。网络上朋友们对这次活动也十分关注,我们一起看看他们都说了些什么。有网友问好,近日国土资源部就“百日行动”第二阶段互检互查做出部署,15个组于10月25日至11月7日赴各地检查,请问这15个组如何落实检查工作?(2007-10-3009:57:00)
李全人: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阶段互检互查工作方案》要求,第一,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前,要仔细审阅被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查清理情况、查处纠正情况,重点地区和重大典型案件情况,以及第七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和有关重点信访案件线索等等,熟知相关工作的要求。第二,在检查期间,要求检查组根据检查的内容,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检查组到实地后,一要听取地方“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汇报,掌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进度,摸清全面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二要召集有关政府部门、当地群众,举行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进行交流,掌握典型案例、听取意见和建议;三要抽查相关文件资料,并现场核查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件,确保真实、准确、全面掌握情况。第三,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求检查组与被检查地方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15个检查组检查工作结束后,将集中到北京给国土资源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汇报整个检查工作的情况。(2007-10-3009:57:00)
主持人:谢谢李主任,还有网友问好,本次访谈预计在几点结束。本次访谈将在10点30分结束。有网友说大家好热情,看来民生问题关注每个人,希望领导人权为民作用,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大家都很期待。有网友问好,这次行动除了惩处违法的人外,对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有什么补偿?(2007-10-3009:59:00)
张璞:网友关心的问题很好,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权利人受到侵害的,当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保护。比如说,应当依法征地的、没有征地,侵害了农民利益,当地政府当然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确保农民利益。再比如说,擅自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占用了农民的集体土地的,这种情况下也要依法给农民予以补偿。像这些属于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利益的,都要保证农民的利益,不能让违法者得到便宜。(2007-10-3009:59:00)
主持人:好的,谢谢。还有网友问,请教领导,2005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以租代征”违法案件,这次“百日行动”行动查不查,管不管,这样的违法案件怎么管?(2007-10-3010:05:00)
张璞:2005年1月1号以后,这是我们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查处重点。2005年1月1号以前的这些行为,应当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解决了,如果那个时候没有解决的问题有遗漏的话,应当在日常的土地执法中加以查处。(2007-10-3010:05:00)
主持人:好的。有数据显示,地方政府和涉及到地方政府违法违规的用地案件虽占20%,但是涉及到地方政府的违法违规土地面积占到80%,应该说对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违规的查处是本次的重点。但是“百日行动”肯定会撼动到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肯定会受到一些地方的阻力,请问这次“百日行动”如何克服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实现上下配合,避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结果?(2007-10-3010:05:00)
张璞:土地违法有一个特点,个人有违法、企业有违法,同时一些基层地方政府也有违法。而且基层地方政府违法占的数量还不小,这种情况下,基层地方实际负有两个责任,他应该既要用好土地,更要管好土地。地方政府没有管好土地,是地方政府的失职。为此国务院31号文件,就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文件,讲的得很明确,地方政府不光对审批用地负责,而且要对实际发生用地负责。就是在你的行政区域内实际发生多少用地你都要负责,应当是保证实际发生用地都要合法,你才是尽到责任。有不合法的部分,就是你没尽到责任。国务院31号文件很明确,对没有尽到责任的,达到一定数量的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要实行问责制。
目前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和人事部正在修改原来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行政处分的规定。这里面有关于对地方政府实行问责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的违法用地,地方政府没有管好要实行问责。地方政府如果跟中央立场不一致,不认真守法,就要追究。(2007-10-3010:05:00)
主持人:谢谢张局长,有网友说三位领导的回答的很好。说到昨天国土资源网改版后页面更漂亮,希望一定把这个网站保留起来,千万不要撤销,因为这是全国人民支持国土督察的窗口,了解土地工作的窗口。网友的问题就到这儿。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的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以及2006年下发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通知,土地管理形势好转,过去各级政府直接批地的行为开始下降,但是趋势有了新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以租代征”,“以租代征”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什么很深层次的原因吗?“以租代征”的危害究竟在什么地方,另外“以租代征”的做法一般比较隐蔽,对此我们有什么针对性的措施?(2007-10-3010:07:00)
马毅:9月13号视频会议上徐部长的讲话中,9月17号甘藏春副总督察答中外记者问中,对“以租代征”的危害、形成原因都做了非常深刻的分析。概括起来就是,“以租代征”的实质就是农村集体土地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逃避土地计划调控、规避土地收益税费政策,直接进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行为。“以租代征”不仅严重地违反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以租代征”行为破坏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避了国家对农用地转用速度、规模、总量的控制。危及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从长远看,“以租代征”最终会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因为土地交易是自发的,也不受法律保护,农民始终处在劣势地位,一旦发生纠纷,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农民。因此我们把“以租代征”作为这次“百日行动”的查处重点。对于“以租代征”这类土地违法现象的查处一方面要加大土地执法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加大日常工作中的土地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这里特别希望农民朋友从维护自身长远生计出发,坚决抵制这类情况的发生。(2007-10-3010:09:00)
主持人:本次“百日行动”行动对位法违规用地是一剂猛药,请问这次行动是治标还是治本,在此次之后有什么巩固的策略,不至于出现反弹?(2007-10-3010:10:00)
马毅:“百日行动”是标本兼治的,就是要查清三类违法的基本情况,圈出一批重点违法地区和重点案件,找出“病灶”,然后象这位网友说的用“猛药”把它清除掉,遏制住土地违法抬头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也是一个大范围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普及教育。为解决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2007-10-3010:10:00)
主持人:也就说在百日后会有后续的相关举措。我们再关注一下网友的发言,有网友说到这次网络访谈,一个有价值的工作是公布了这个电话,010-66558345进行举报,我们网友深深感觉到国土土地总督察局的前所未有的勇气、信念。(2007-10-3010:11:00)
马毅:我觉得只要对生我们、养我们的这块土地爱得深沉,就会倍加珍惜每一寸土地,就会在利用上十分节约每一寸土地,就会对违法侵占每一寸土地有切肤之痛。爱这块土地不是空洞的,是有实实在在的实际内容的。18亿的目标是一寸一寸土地累积起来的,一寸不守,何以守18亿亩?!守住18亿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在这个问题上,我想引用濮存昕的一句公益广告语:我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社会就会前进一大步。(2007-10-3010:14:00)
主持人:有网友问到,咱们国家到底有没有18亿亩耕地?(2007-10-3010:15:00)
李全人:按照国土资源部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统计结果,截止到06年底是18.27亿亩,国土资源部经国务院批准,将在全国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现状调查,在第二次现状调查过程中,会进一步查清全国耕地的数量。(2007-10-3010:15:00)
主持人:有网友说,在中国网络资源分布不均衡,在不能上网的地方,除了用土地督察网站的方式,他们还有什么其他的方式,能够关心到土地督察的工作吗?(2007-10-3010:16:00)
李全人: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正在边组建边工作。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有关工作规章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要建立健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别采取了在网络有关信息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反映情况的渠道。(2007-10-3010:16:00)
主持人:李主任的回答也就说我们除了通过督察网站以外,还可以通过其他的渠道,比如各种媒体,以及派驻地方的土地督察局。还有网友问到现在很多地方搞“面子工程”,“面子工程”占的土地怎么算、怎么办、怎么检查、怎么清除?(2007-10-3010:17:00)
张璞:所谓“面子工程”就是“形象工程”,作为国土资源部历来是反对的。我们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要用于工业、农业各方面生产和群众生活的用地,不可能再搞什么“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对于违法违规搞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国家肯定不会批准。那么对于顶风违法搞这些工程,国家也是要坚决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及到谁处理谁。(2007-10-3010:17:00)
主持人:有网友让马主任回答这个问题,“百日行动”开展互检互查,请问马主任,这个有什么意义和作用?(2007-10-3010:18:00)
马毅:从“百日行动”来看,第二阶段互检互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不是说我们不相信地方报的数据,而是说我们通过互检互查,进一步使第一阶段自查自纠清理出来的一些数据和基本情况比较一致。这次的互检互查,为了避免人为的一些因素和取得实际效果,采取推磨式、全覆盖、不交叉的形式,好比东部查西部,西部查中部,中部又查东部,不是互相面对面你来查我,我来查你。通过互检互查,可以更加客观地了解情况,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这样的互查,我们觉得是第二阶段必需的。(2007-10-3010:18:00)
主持人:也就说,通过推磨式的检查和督促,有助于各地方更加了解到对方的情况,也有助于互相的学习。(2007-10-3010:19:00)
李全人:相互监督。(2007-10-3010:19:00)
主持人:相互监督和学习。(2007-10-3010:19:00)
主持人:还有网友说,听到徐绍史部长说,要发动县、乡、村三级干部和基层群众的积极性,来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这个思路好极了,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任何工作都是搞不好的。那么国土资源部是不是要针对县、乡、村三级干部,进行大规模的国土法规知识培训工作?(2007-10-3010:20:00)
马毅:对,这个工作已经纳入明年的工作计划。(2007-10-3010:20:00)
主持人:有网友问到,应该如何积极慎重地对待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问题?(2007-10-3010:21:00)
张璞: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准确地讲应当是农村已经合法批准的现有的建设用地的依法流转。这个流转还是刚刚在试点,国土资源部曾经批准过一些地方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并不是在全国展开。但是有的地方打着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旗号,实际把农用地转变成建设用地,逃避了国家的土地审批,这个不符合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流转原来的宗旨。所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作为一个试点的内容,我们还是鼓励的,但是要严格限定在农村的,已经合法批准的现有建设用地范围内。(2007-10-3010:21:00)
主持人:还有个网友问,“以租代征”的根源在于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对于这些深层次的问题,除了查处“以租代征”以外,还有什么进一步的有效措施,来创新土地管理机制,解决现有的土地使用问题吗?(2007-10-3010:22:00)
张璞:“以租代征”,刚才马主任也讲到了危害性很大。徐部长、甘副总督都讲到这个问题,它根本问题还是不能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今后采取什么措施,国土资源部正在对下一步采取的政策进行研究。我想根本上还是要贯彻国务院的28号文件和31号文件,要保证农民的根本利益,就是所谓两个确保,确保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确保现有生活水平不下降。只要保证这一点,我想农民就没有必要去搞“以租代征”了。
针对一些地方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不能确保农民的长远利益,不能确保农民的现有生活水平,那么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肯定要落实到位的。对于拖欠农民补偿费的,克扣的,侵占挪用的肯定要坚决打击。(2007-10-3010:22:00)
主持人:另外一个网友问到,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新颁布的《物权法》,都明显规定了土地征用、转让的程序,但是还是有这么多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出现,问题到底出现在哪个环节,如何保证法律落到实处,而不是一纸空文。(2007-10-3010:24:00)
张璞:土地违法现象较多,这是当前一个突出问题,我们所以要搞“百日行动”,就是针对当前突出的问题所采取的一次集中性的行动。土地违法的问题要解决,恐怕要多方面入手。可以讲那么几句话,第一句话要疏堵结合。所谓疏就是要给正常的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用地提供必要的保障,在政策上要保障他们,保障基本的生产、生活的用地需要,基本的城市建设需要,国家重点工程的需要都要保障的。当然对那些刚才讲的所谓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国家肯定是不保障的。国家是保障有利于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用地。
讲到堵,堵就是对所谓面子工程、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打击。对侵害农民利益的这样一些违法用地也要坚决打击维护农民利益。对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像上一些污染性的、高耗能的项目也要坚决打击,国家政策上是不允许上这些项目的。所以说要从疏和堵这两个方面结合,来避免大规模出现违法用地问题。
第二句话从执法角度来说,恐怕也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这样一个方针。所谓预防,就是从违法的源头上,怎么来防止违法用地发生,在各项制度设计上如何防止,在违法用地刚刚发生的初期,如何把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这些方面也要下工夫。所谓查处,就是违法用地出现以后,如何及时、有效地予以制止,如何加以打击。
如果说坚持我们疏堵结合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结合的方针,真正落实到位,就能把违法用地过多过滥的问题遏制住、解决好。(2007-10-3010:24:00)
主持人:一个网友问,为什么在整治土地利用的问题中,对工业用地的大规模调整是重中之重,工业用地有什么特殊性?(2007-10-3010:25:00)
李全人:这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在我们国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二产业占最大的比重。现阶段我国正处于高速工业化时期,工业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产生各种问题较多,是热点方面。所以在土地执法工作中,对工业用地的管理、监管进一步加强。国家出台工业最低价标准,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都是基于这几点考虑出发,制订的相应政策。(2007-10-3011:09:00)
张璞:刚才李主任讲得很好,我补充两句。工业用地,大规模圈占土地、扩大规模的问题由来已久。前几年我们国家搞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最开始讲的是清理以开发区为重点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就是因为搞开发区,特别是一些工业开发、新城开发,搞的开发区过多过滥,对国家的宏观经济带来危害,不得不采取措施。当时土地市场整理整顿时,清理出来的开发区是6866个,规划面积达到3.86万平方公里。经过了这几年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把开发区的规模和数量压下来了,开发区的数量已经压到1568个,规划的规模压到9949平方公里。就是说数量上砍去了三分之二,规模上也砍去了三分之二。这1568个开发区,都是经过了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审核确定的,经过国家批准的。而且国土资源部对这些开发区,都核定了四至范围,定了界桩。
这次搞“百日行动”,清理三类行为,其中第二类行为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就是在开发区清理整顿之后,又出现了一些开发区违规扩区,或者违规新设开发区的问题。开发区清理整顿之后,国家还没有说可以再新设新审批开发区,当然一些重大的国家级的开发区扩区问题仍在办理过程中,但是对普遍的开发区进行新设、扩区还没有搞。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哪个地方违规新设开发区,或者现有开发区扩区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文件规定的。这次百日行动涉及的第二类问题,就是针对现在一些地方,开发区违规扩区,或者是违规新设立开发区问题又反弹,特别有针对性地提出来的。而且这次重点在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这个方面,这是主要的。这里面主要是两类了,一类就是国家审核通过的1568个开发区,在国土资源部核定的四至范围外又扩区的,特别是突破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区的这类问题要进行清理。还有一类,就是在1568个合法合规的开发区之外,地方又以各种名义,比如说工业基地、中心、工业集中区,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的行为要进行清理。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规模总的控制,一个总体控制的规划。如果大家都突破规划来用地,那么土地规模就难以控制住,土地闸门就难以把住,18亿亩也就保不住了,所以要对违反规划,擅自扩大工业用地规模这种行为,要坚决清理和打击。(2007-10-3010:29:00)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的访谈就要告一段落,感谢三位嘉宾的回答,也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关注与积极参与。(2007-10-301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