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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在线访谈 ->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等谈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的工作 -> 访谈摘要
“百日行动”第三阶段的两个重点
2007-12-11 信息来源:

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副主任李全人、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作客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国土资源部资源网“在线访谈”,谈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的工作。

 

 

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做客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国土资源部资源网“在线访谈”。 赵洪山 摄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介绍了“百日行动”第三阶段的两个重点:“百日行动”第三阶段的工作重点,主要的有两个,一个就是切实做好督查整改工作。第二个就是要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的治本之策。具体地讲,做好督查整改工作,一个就是要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清理出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加大这方面的查处力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三类违法案件,都要立案查处,并进行行政处罚。对行政处罚到期拒不执行的,也不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就是要按照法律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向有关司法机关移送。第二个就是要做好重点地区的整改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因为我们圈定了一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各相关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部挂牌督办的12个重要地区,37个典型案件,和各省自己圈定的案件,要组织整改和查处,要在“百日行动”期间整改到位、查处到位。从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治本之策这方面来讲,我们要重视这方面的研究。一个就是要从制度和措施上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要改变“一家管,大家用”这样一种局面。第二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协调作用,要做好各专业规划之间的衔接,走集约利用土地的新路。第三个,要建立和完善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以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完善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制度,来强化对重大案件的联合查处,来探索解决执法难的新路子。第三阶段,我们已经采取的措施,大致有这样一些,一个就是出台了全国土地“百日行动”查处纠正工作的若干处理意见。第二个,开展对重点地区和典型案件的督促检查,从11月21号到12月14号,部里已经组成了9个督查组由部领导带队,对重点地区和典型案件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了督促检查,近期又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查局也对这些重点地区和典型案件,集中进行实地督查。各省级的国土资源部门也要对自己圈定的重点地区和典型案件进行督办整改。第三个方面,我们正在做的就是会同监察部、人事部,正在加快研究、修改出台查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办法。为查处有关责任人提供政策依据,切实落实问责制,增强可操作性。第四个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当中的要求,正在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商谈,建立和完善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当中协调配合的机制,以形成及时制止,有效查处违法行为的合力。第五个,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昨天监察部和我们部向社会一共通报了18件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各地方也在同一时间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今后我们还要总结“百日行动”当中一些好的典型和做法,通过各种方式加以宣传,为土地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第六个方面,加快了制度改革的步伐,通过这一次“百日行动”,发现了土地管理确实存在的一些制度方面的不足,对此部里边也就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列出40多个专题,目前正在加快研究。目的也就是要使科学、合理的制度,真正发挥指导、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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