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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副巡视员孙喜华作客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国土资源部资源网“在线访谈”,谈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赵洪山 摄
[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副巡视员孙喜华]:
为了保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将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组织动员阶段、教育培训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在组织动员阶段,这个时间大致是从2008年1月到2月份,在这个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先要确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在国土资源厅、局设立省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其次根据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本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最后,全面部署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在教育培训阶段,时间是从2008年3月到10月份,那么在这个阶段,各地要按照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中央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也就是“中央宣讲团”,将分赴各地宣讲,在这期间,“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活动的开展。
第三阶段是总结验收阶段,时间是从2008年的11月到12月,在这个阶段,各省要完成本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而全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总结工作,将安排在2009年1月中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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