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巩固成果 乘势而上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松林

(11月19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督察整改阶段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第二阶段查处纠正工作进展情况,部署第三阶段督察整改工作。图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松林发言。杨征 摄)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经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浙江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二阶段从领导、宣传、督察、查处、整改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大领导力度。浙江省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在在听取汇报后,对第二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四条要求:一要思想重视,工作认真,谋求实效。二要立足自查,强化督察抽查。三要注重查处整改环节,注意把握政策。对土地违法案件要实事求是、分门别类地提出处理意见,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四要重视宣传教育。除了正面宣传以外,还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公开曝光。由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浙江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已由部门行动上升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百日行动第二阶段,浙江省各地除继续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外,重点抓了案件的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工作。据统计,到11月15日止,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已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典型土地违法案件107件。省国土资源厅在《浙江日报》上公开曝光了6起典型案件,继续保持了舆论高压态势。
三、加大督察力度。百日行动进入第二阶段以后,10月18日至10月28日,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组成了6个督察组,由两厅领导带队,分赴全省11个市和有关县(市、区)及重点乡镇对百日行动开展了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抓紧纠正。对在百日行动第一阶段自查清理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较多的5个重点县(市),省国土资源厅及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这5个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依法处理,并认真剖析原因。
四、加大查处力度。省国土资源厅在百日行动自查清理第一阶段基本结束后,就组织政策法规、执法监察部门的力量,对清查出来的违法案件进行梳理,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三类土地违法案件按照违法的时段、违法的程度、违法的性质、违法的责任主体,分门别类地提出了处理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后实施,从而加快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进度。据统计,到11月15日止,全省自查清理发现1014件土地违法案件,已立案的818件,占81%;已查处结案646件,占违法案件总数的64%。
五、加大整改力度。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对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及时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鉴于我省近几年来未批先用违法用地大面积的是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日前,省政府已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07〕53号),对重点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用地审批、资金管理、开工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管理。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徐绍史部长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经验做法,切实抓好百日行动第三阶段督察整改的各项工作。
要把百日行动清理出来的违法违规案件抓紧查处到位。特别是要盯住重点地区、典型案件不放,强化督察,依法处理到位。目前,我省已确定了7个县(市)为土地违法违规重点地区,省国土资源厅将对这些地区派出督察组,督促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抓好案件查处、抓好综合整治。对典型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抓紧查处到位,巩固成果。
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以分片巡查、卫星遥感、信访举报为重点的土地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二是完善部门联合办案制度,继续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三是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省委组织部与省国土资源厅将于近期举办新任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培训班,进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四是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认真调研,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五是深化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不断提高办事效率,防止因土地审批周期长、环节多而发生违法行为。
要认真搞好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特别要总结带有规律性的经验做法,以指导搞好全省今后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