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督察局与天津市土地巡查人员座谈土地执法监管工作 |
| 2008-04-28
来源:G--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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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北京督察局注重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研究宏观管理如何与地方微观发展在科学发展上进一步形成共识的问题。4月18日下午,北京督察局全体党员干部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土地执法巡查人员就土地巡查及案件查处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交流了天津市土地巡查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自全国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来,天津市充分整合和利用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巡查力量,建立起了“高密度、全覆盖”的土地执法巡查体系,较好地实现了违法占地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一辆巡察车平均一天要往返300公里以上,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土地违法案件明显下降。目前基层土地巡查中也存在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对巡查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仍然存在调查取证难、制止难等问题。就如何克服这些困难和问题,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 座谈交流了土地执法巡查工作中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协同、积极配合的情况。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地籍中心、信息中心、计划处的有关同志分别谈到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地籍资料、土地计划审批和信息科技手段在土地执法巡查工作中的基础和配合作用。天津市2001年启动了每季度的全市卫星遥感监测,并且每2至3年组织一次航拍,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遥感监测的基础数据,并把该成果用于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有效地弥补了执法巡查中一些违法违规用地项目较难发现的问题,同时利用“卫片”对各区县的土地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信息中心帮助和配合土地巡查建立、完善了有关数据的传输网络和信息交换,使巡查人员可以在现场对在建项目用地是否经过批准、是否符合规划等情况进行核对,作出判断,及时对违法用地下达停工通知,把违法违规用地制止在萌芽状态,减轻了处理难度。 座谈交流了如何进一步做好土地督察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情况。天津市的与会同志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议建立“土地公安”制度,强化基层土地执法力量,保障土地执法的严肃性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公信力、执行力,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华北地区组织试点;二是建议进一步规范符合规划的违法占地建筑物的没收处置工作;三是建议进一步强化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强制执行中的责任。 通过座谈交流,北京督察局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现实和疑难问题有了更加深入地了解。下一步北京督察局将积极总结天津市在土地执法巡查、落实共同责任等方面改革创新的经验做法,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断地进行思考、总结,进一步增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和干事创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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