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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实际研究制定工作人员“六个不准”  
2008-04-16 来源: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作者: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工作人员“六个不准”


一、不准泄露土地督察工作机密;

二、不准接受被督察单位的钱物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违反规定到被督察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准接受影响督察工作公正的宴请和其他消费;

五、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准参与打麻将及其他带有赌博性质的各类活动。

 

成都局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中纪委二次全会和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进行了分析,联系督察工作实际和队伍状况,研究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对全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对履行国家土地督察职能的重要保障作用;

    二要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每一位党员和干部,时刻谨记我们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监督我们,我们在评价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评价我们,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三要强化制度建设,按照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规定,研究制订我局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有关制度,构建土地督察队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督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从严规范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量化目标、细化内容、强化追究。
  
    为贯彻中纪委及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精神,切实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落实,4月8日,成都局专门制订了《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工作人员“六个不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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